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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把刀引发的局(中)

作者:夜听雨过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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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在消失的时刻,林枫首先泛起的不是我是不是穿越了、我是不是死了之类的想法,而是想到,自己会不会像《指环王》中甘道夫升级白袍巫师瞬间和《时间机器》中男主角进入时间机器后,坐看苍海桑田瞬间变幻的奇特景象,哪怕一道白光都行。

    结果,什么都没有。仿佛是一瞬间,又仿佛是千万年,时间恍惚虚幻起来。当林枫失望地睁开眼后,发现自己穿着裤头背心倒在一片破败的石头城墙跟下,右手还紧紧攥着那把水果刀。而城墙转角处隐约听见有人声传来。

    阳光明媚但却毫无酷热之感,斜挂在东面的天空,不远处的山上全是碧绿一片,尚未完全脱去初春的嫩色。看样子,应该是仲春时节的上午。这个时节,穿着裤头背心明显有点太超前啦,风一吹还真有点冷,林枫抱起双臂,迅速沿着塌倒的城墙跑到城墙转角的城跺上。

    自己右前方是一片连绵的低山,正是一片碧绿,那树种很像是花梨木,除了延伸的城墙,看不到什么建筑,也没有什么人迹。林枫将头转向左方,心里顿时一咯噔:一条宽阔的大河静静流淌,岸边零星散落高低不等的古式建筑,宽阔厚重,装饰华丽;江边和江上有华美的船只停泊着或慢摇着,隐隐约约有歌声飘来,那歌调甚是动听,却韵律古怪。

    难道真的穿越了?林枫不甘心,将头转向身体后方,顿时楞住了:南方不远处,耸立的是连绵宽广的城墙,上面不时有士兵巡逻路过。城中建筑高低不等,逶迤延伸至远方,全是飞檐斗拱!

    什么朝代?什么情况?林枫说不出来现在自己应该是什么感觉。这时,话语声越来越近,是一男一女。

    “表哥,这石头城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啊,我们还不如去游秦淮河呢?我都爬得有些累啦!”女子声音听起来依依侬侬,煞是好听,林枫勉强能听懂。

    “马上就到了。表妹,你有所不知。当年吴国孙权改秣陵为建业,并在清凉山建石头城,石头城就一直延续至现在。前朝李太白曾作《金陵歌送别范宜》:‘石头唆蠼如虎踞,凌波欲向沧江去。钟山龙盘去势来,秀气横分历阳树。’说得就是这石头城。”

    把李白李太白生在的唐朝,称为前朝,难道现在是五代十国时期?作为后世名牌大学的历史系学生,林枫当年可是以记忆超强、博览群书而著称的,曾自夸为“文科图书馆最资深书虫”。

    林枫连忙在城跺后隐下身子,仔细听这一对男女的对话。

    “表哥,你记忆力真好!”女子夸赞道。

    得到夸赞,男子益发卖弄起来:“以前,这石头城可是闻名的军事要塞,吴、晋、魏都曾在这里打过大仗。后来,大江西移,石头城才变得不那么重要啦。直至我唐朝大筑这金陵新城,这石头城算是彻底废弃啦。”

    我唐朝?看来这个时代就是五代十国中里的南唐,脚下正是其都城金陵,只不知现在是谁在执政?李昪,李璟还是李煜?反正,南唐可就只有这三个皇帝,即使加上李煜的五哥——短命的半年皇帝李弘冀,也不过才四个皇帝。林枫一时忘了身上的冷,更加仔细地听起来。

    “表妹,我们一起登上城墙吧,可以纵目观看秦淮河呢。”男子的声音传来。

    “那好吧,等会儿下山后你得给多买一些五色小糕。”女子撒娇道。

    “好,好,好,小事一桩,管你吃个够,把手给我,这些墙砖不怎么稳。”男子的声音愈发近了。

    这段城墙上就这一个墙角尚且完好,地方大,视线好,他们一定会走到这儿的。林枫一低头,看到了自己的一千年后的衣服,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发型,不由地着了急。

    林枫迅速出手,用水果刀在背心裤头上划了几下,将衣服划成了条条缕楼,又在地下抓了一把土,抹在脸上和头发上,用背心下摆包住刀子,向内卷了两下,藏好。然后站起身来,吟道:

    “石头城上,望天低吴楚,眼空无物。指点六朝形胜,惟有青山如壁。蔽日旌旗,连云樯橹,白骨粉如雪。一江南北,消磨多少豪杰。”

    这是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刺登临石头城上的感慨之作,林枫开始了穿越后的第一次诗词剽窃。

    突然而来的声音吓了正在爬墙那对男女一大跳,女子慌忙躲到了表哥身后。

    “你……你……你是谁?咦,一江南北,消磨多少豪杰。好诗啊!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衣服这么古怪?”男子张开双手,将表妹护在了身后,第一反应却是这人的诗作得不错。

    “两位好。在下乃邢州人士,慕唐文风,特地赴唐赶考而来。此前早些时候,登山到此时碰到了两个流ng儿,抢了我的衣服和随身物品,推搡了我几下,连衣服都给我划破了。无奈之下,苦中作乐,胡作一首诗,随便把自己也当作被大江消磨掉的英雄人物来自嘲。”林枫认真地虚构了一个受害者的故事。

    “表哥,是个儒生,应该不是坏人吧,你不是也说他诗作得好吗?”那名女子从其表哥身后转了出来,年纪在15岁左右,皮肤白皙,倒也有几分姿色。因为面对一个接近半裸的男人,她脸上有些发红,但也未故意躲避。看来,此时盛唐未远,开放、大胆的社会风气依旧。

    “有人抢东西?想不到我大唐都城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真是无法无天!”男子气愤起来。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两位一看即是富贵人家,正义向善之人。在下冒昧,可否借钱少许,让在下买薄杉一件,他日定当加倍返还。”林枫道出搭讪的目的。

    “这……”男子有些迟疑,这突然莫名蹦出来一个人,虽然诗作得可以,但感觉这么奇怪呢?

    “表哥,我们马车上不是还多拿了几件衣物,刚才上山时刚脱掉吗?要不,我们送他一件吧。”女子看来是个好心人,不由得出声道。

    “这位姑娘慧心兰质,慷慨援手,在下铭记于内。”林枫长长一揖作下去,身上的衣服条缕在微风中抖动,看起来十分滑稽。那女子“卟嗤”笑出声来。

    “既然表妹答应,那好吧。”男子迟疑着答应啦。

    “那我们现在下山吧,风景也都看过啦。这位书生正好可以与我们一起下山。”女子看来并不喜欢这里的风景,着急下山。

    “在北方即闻,唐之金陵,衣冠文物,最盛江南,文采风流,甲于海内。虽然遇到宵小,但看到了两位风采人物,也不虚此行啊。”为了遮体的衣服,顺便能同行混进城去,林枫开始祭出了马屁**。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那名男子因为在喜欢的人面前,自然十分受用这句夸赞:“兄台客气啦。在下李佩名,寻常见到落难的士人,也断然不会弃之不顾的。”

    “李兄,您先请。”送佛送到西,林枫素性将姿态放到最低,侧身让李佩名两人先走。没办法,这身子装扮的确有碍观瞻,通俗一点说,就是十分影响市容。

    一路上,林枫使出浑身解数,奉承话说着,俏皮话逗着,让那女子陈菲菲笑个不停,与两人的关系也顿时近了许多。</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