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老婆是吸血鬼 > 第四百四十一章 冷热酸甜(二)

第四百四十一章 冷热酸甜(二)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7.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

    巴西境内

    因为加百利让所有的人拥有了翅膀,所以他们进行的速度非常快,转眼就到巴西北部。就在穿越一片沙漠之时加百利忽然停了下来。带翅膀的狼人大军与自己的飞行速度差得太多,为了让他们能追上自己还故意放慢了速度,但它们还是追不上。

    一对翅膀与一千对翅膀当然有着等级上的差异,现在根本不知道带翅膀的狼人大军还在哪里杀丧尸玩,这是加百利对狼人们的承诺,他们可以任意的屠杀丧尸。所以加百利根本没有管他们,因为他们身上的翅膀是自己给的,所以他们一定会飞向里约热内卢,这一点毫无疑问。

    唯一跟在自己身后的就是主教,现在撑着6对翅膀一脸的兴奋。作为人类的主教来说,他最崇拜的当然就是上帝和天使们,现在自己拥有与天使一样的翅膀,甚至还是6对翅膀,这是主教一生最大的荣誉。因为翅膀数量稍多,所以主教能勉强跟上加百利的速度。

    “主教,我……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确定一下?”

    主教立刻点头:“你说是谁,我立刻去打他。”

    “你好歹也是人类主教,你是上帝在人类世界的代言人,别开口就说打人行吗?”加百利也是郁闷,得到全新的力量之后主教异常的兴奋,但这一路狼人们比他还兴奋。看见丧尸立刻屠城,主教都没有机会出手试一试自己的力量。

    “行吧,你说是谁,我立刻过去踢他。”

    “算了。现在不知道你的脑子里面在想些什么。我说的并不是丧尸,而是人类。不过这个人类很奇怪……应该说太奇怪了,我们下去看一看吧。”加百利立刻向下俯冲,到了地面之后收起了自己数量庞大的羽翼。

    主教紧随其后。落地之后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沙漠,不止是一个沙漠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漂亮,非常诡异的沙漠。

    “这就是传说中的千湖沙漠?这是巴西最美的地方没有之一,我早就想来这里旅游了,但是我很穷。黑暗之日后倒是有钱了,又没有时间……”

    加百利吃惊的看着主教:“你是人类的主教,难道你就没有一点钱出来旅游吗?巴西距离美国并不远吧。”

    “当然不远,不过巴西距离梵蒂冈就有一点远了,而且我这个人家很害羞。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一个人出来旅游太麻烦了。当然有一点你必须要相信我。主要原因是就是我太穷了,你以为当主教的工资很高吗?现代人都不相信神的存在,其实当主教是很辛苦的。”

    “算了吧。反正我刚成为人类的时候其实我也没什么钱,我也算是挺了解你的吧。”加百利曾经拥有从神到人的痛苦转变。来到凡间之后确实没有了永恒的生命,也失去了所有的魔力。通过长年的努力才让魔力回来一点点,但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连吸血鬼都打不过。不过……后来忽然想通之后,魔又全部都回来了,甚至比以前更强大。

    以前没有机会到这么美的地方旅游,不过现在总算是有机会来看一看了。千湖沙漠确实美丽,虽然这里的气候炎热,但这些沙漠与湖汇集成了特殊风景让人几乎忘记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况且如果带了泳衣的话,还可以下去泡一泡。

    白色的沙漠波澜起伏,起伏之处都有蓝色的小湖,这就是千湖沙漠特殊的风景。蓝天白云,蓝湖白沙,天海一线,仿佛这里就是天空的倒影,从天空的另一头延绵到了自己的脚下。

    白沙精细润脚,踩在上面有如丝绸非常舒服。湖水更是精美绝伦,浅蓝、蓝、深蓝的层次变化让人感觉这里就是异世界的入口,跳下湖水之后就会穿越到一个自己不所知的地方,那将会是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

    沙滩上还是炎热的,不过这里湖水却很凉爽,也难怪会有穿越的感觉,而且会穿越到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只要下到湖水里,凉爽的湖水确实会让人忘却暂时的烦恼,至少不受烈日烘烤,让身心都冷静下来。

    千湖沙漠向来都是渡假的圣地,能在自己临死之前来这里看一看如此壮丽的美景,主教感觉上帝也待自己不薄。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完美的东西,这样的美景之下竟然有一个如此煞风景的画面在自己的面前,这个家伙是疯子吗?

    “这就是我所说奇怪的事情,这个家伙是人类吗?如果是人类的话……怎么会这样?”加百利很不理解的看着前面那个奇怪的人,真心搞不懂他到底在干嘛,搞不懂这个人的脑袋里面在想些什么。

    这可是沙漠,炙热无比的沙漠,与撒哈拉沙漠在同一个纬度线。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这里要比撒哈拉沙漠更炎热,但这里有湖可以降温,所以显得并不是那么残酷。只是……面前的这个家伙太‘虚’了……

    沙漠之上,烈日之下,有一个人,穿着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棉衣棉裤,绒衣绒裤,外面是皮衣,皮衣外面套了一件羽绒服,羽绒服外面套了一件皮草,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色,穿上这件衣服哪怕在雪地里睡觉都不会冷。他穿了这件皮草竟然还带上了皮帽,换作普通人的话光是最里面一层的秋衣秋裤就热死了……

    光是穿这么多的衣服也算不上神经病,这个人一只手拿着一瓶伏特加,另一只手是一个巴西魔鬼辣椒,面前有一个大桌子,桌子上冒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旁边都是各种的肉类……锅里就是一些花椒、麻椒、辣椒。周围摆着鹿茸、虫草、人参……大冬天的这样吃都会被热死吧。

    主教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我本来并不热,但看见他的样子之后。我感觉自己好热。”

    加百利点了点头:“我在人类繁华的时代里也待了几年,这是不是一种叫什么内分泌失调的病?人类本来是恒温动物,但有一些人无法控制体温,不管穿多少衣服都会感觉冷。我记得网络上有这样的病例。”

    “那他岂不是病得很严重?这个样子还能活下去?这个人已经是英雄了。我们不需要去帮助一位英雄吧。我看我们还是快点走,免得被麻烦的人缠上。”

    “不行,我是最乐于助人的了,看见这么奇怪的事情怎么能不管呢?”加百利笑了笑。立刻走上前去坐在这个人的对面,一脸的郁闷。

    “朋友,你……身子也太‘虚’了吧。所以我说嘛,年轻要一定要控制好,由其是酒色二字,酒乃是穿肠毒药,色乃刮骨利刀,你这样糟蹋自己的身体怎么能让人类再次繁荣起来呢?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必须要劝一劝你,少来几次。对自己的身体还是有好处的嘛。”

    对面穿得非常厚重的人更郁闷:“废话。你看这附近有女人吗?你以为我是女人搞多了才这么虚的?”

    加百利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所以我说嘛,你的右手一定很辛苦。瞧你右手的肌肉多发达,这种事情一定要适可而止。就算你的右手能受得了,我真担心你的小jj受不了。你一天到晚没做其它的事情了吧。就是用右手来解决生理上的问题?”

    “别闹了行吗?就算用右手解决无数次也不可能虚成这样。周围的气温接近50度,人体也只需要37.5度就能够维持正常的化学反应,你认为我还需要这样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你是出什么问题了呢?”加百利看了看旁边的菜,感觉这些菜也挺美味的,桌上的酒也不错,拿起一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有什么问题尽管说,如果我能帮一点忙的话,一定会努力的。我是一个天使……”

    “我是一个恶魔,不过你应该帮不了我。我被诅咒了,一个非常残忍的诅咒。我的身体发冷,而且是极度深寒。冷到我的双手无论碰到什么东西都会立刻被冻结,我是跑到了附近的沙漠里用沙漠的温度活下来的。白天还好受一些,但到了晚上就惨了,简直没有办法活下去。我只有在火里睡觉才能暂时保住我的性命。”

    “看这种情况他确实是中了诅咒。”主教在加百利的耳边小声的说:“不过这种诅咒应该不难解除才对,这应该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得到了会魔法的人,所以他才会受到这样的折磨。”

    加百利点了点头:“大概情况我了解了,如果我可以解除你的诅咒……你要如何报答我?”

    “小弟愿献上菊花一朵,尽请蹂躏。”

    “不必……我没有这方面的爱好。我只是想说……你我二人有缘,上帝让我们在此相遇就一定有他的理由。如今这个世界变成了什么样你也应该很清楚对吧,我是一个天使,真正的天使,我准备召唤天堂的天使军团与丧尸大战一场。但丧尸的数量惊人,我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得到更多的战斗力,如果我替你解除这个诅咒,那你就必须要帮助我与丧尸战斗,直到丧尸彻底消失的那一天。”

    对面穿得厚厚的人立刻点头:“如果你可以解除这个诅咒的话让我干嘛我都愿意,别说是杀光这个世界的丧尸了,就算你让我去杀死上帝我敢去,只是我不知道他家住哪的,而且我是一个路痴。”

    “行吧,既然你答应与我们站在同一个战线与丧尸战斗就可以了,主教用你的神圣系魔法替他解除身上的诅咒吧。”

    主教点了点头,伸手抚摸到穿得厚厚的人无数层衣服前的胸口上,轻轻的念起了咒语。

    “Эtot-чeлoвek-hыe-o3ho6,chrtь-пpokлrtne 。”

    主教睁开眼之后,瞳孔忽然闪过一层暗暗的白色,紧接着穿着厚厚衣服的人全身冒出一股黑色气体,最后胸口一个奇怪的黑色印记暗暗的闪光,又消失不见。

    “啊~~~。”穿着厚厚衣服的人大叫一声,随后疯了似的开始脱衣服:“我滴个妈牙,太热了,热死了。”

    总算是脱光了之后仔细一看,这个人……竟然是一个帅哥,个子很高,身材非常匀称,肌肉虽然没有专业健美的发达,不过很结实,很漂亮。

    “我的天啦,你的肌肉……真性感。你这一身肌肉是怎么练出来的?我的弟子们加在一起了未必打得过你,除了科特迪瓦……”

    看见这个人的肌肉就全明白了,他绝对不是普通人,因为他身上都是粉红肌群。

    肌肉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红肌’,练习健美的人身上几乎都是‘红肌’,那种很坚硬很大块的肌肉,主要的作用就是力量发爆发力。因为它们的肌肉更有份量,肌肉内部的大量的纤维组织可产生更多的力。

    第二种是‘白肌’,长跑由其是跑马拉松的人几乎都是白肌。这种肌肉很小,甚至看不见,不过肌肉附近有大量的脂肪覆盖,主要的作用就是持久力。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脂肪才能保证肌肉拥有足够多的能量,可以持续进行长时间的运动。

    跑马拉松的人绝对不是肌肉男,他们的肌肉无法支持他们跑如此长的距离。一般来说跑马拉松的人肌肉都很小块,外面覆盖着一层脂肪所以摸起来很柔软,不像健美教练那样硬绑绑的。这两种肌肉很常见,能将其中一种练到极限已经属于是强人了。

    但在这两种肌肉之上还有一种肌肉,就是‘粉红肌’。

    ‘粉红肌’的块头不大,周围覆盖的脂肪也并不多,但它能产生的力量在‘红肌’之上,能坚持时间比‘白肌’更长。这是最强大的一种肌肉,任何一个人身上拥有几块的‘粉红肌’,它这一方面的力量都会非常强大,这也是人类对肌肉锻炼最高的境界了。

    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全身都是粉红肌,没有一块白肌或者红肌,这样的肌肉到底是如何练成的?就连年轻的自己也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光凭着这一股的肌肉他就不是一个人类,简直就是一个战争机器,人间竟然还有这样通过锻炼成就如此强大战斗力的人吗?

    这绝对不是让主教最生气的地方,最让人生气的就是他的脸,长得要多漂亮有多漂亮。一个拥有如此强大战斗力的人竟然如此年轻,而且这么帅……这还让不让其它人活啦?如果自己还年轻的话,看见他一定要给他两刀,不把他捅死也要把他给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