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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建个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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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沈煜确实是又萌又软又可爱,上到八十下到三岁,基本就没人能敌得过这小子一张帅脸,要是再附赠一个笑容,那完全就是无敌了。可是这招用在别人身上,沈行墨会觉得自家侄子孺子可教,但是一旦用在自己媳妇儿身上……

    沈小煜你给我过来,我保证不打你的屁股。

    一个年过三十的成年人和一个八岁的小孩子计较,这种听起来就非常丢人的事儿,沈行墨做起来却是丝毫不觉得丢脸。反正丢脸也是丢给他媳妇儿看,有什么可怕的。

    不得不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沈大神是太知道其中精髓了。

    上次和沈煜去游乐园被抓包这事儿,胡潇潇还是记得的,所以虽然依旧非常想去游乐园,但是胡潇潇还是收敛住了,因为她get到了一个新方法。虽然梨园市的游乐园不能去了,咱们可以换个国家的游乐园啊,毕竟有钱就是辣么任性咯。

    沈行墨想去嘛,他当然是想去的,奈何胡潇潇残酷无情地拒接了他。开什么玩笑,她和小煜好不容易伪装起来,这个大爷往那儿一站,这是分分钟就要露馅的节奏啊。所以沈行墨只能坐在家中,看着胡潇潇每天和沈煜一家一家的换着玩儿,看着两张在阳光下笑得灿烂的脸,沈大爷觉得他心里的嫉妒之火已经快要烧的有三丈高了。

    而且胡潇潇还不忘在微推上和粉丝们分享自己的愉快旅途,算是福利粉丝,不过为了避免被粉丝扑到,胡潇潇到了一个新地方之后,才会发在上一个乐园拍的照片。粉丝们被“骗了”两次后就发现了这个规律,一时间猜测潇潇下一个要去的乐园是哪儿也成了大家的乐趣。

    胡潇潇这个强迫症,每次照片都要放满九宫格,除了她自己的照片,自然也不会忘了小煜。不过为了保护小煜的*,胡潇潇从来不放沈煜的正面照,就算是正面照,也肯定会用小动物头像给盖住,反正就是让人看不到正脸的那种。

    粉丝们经历过上次的乌龙事件后也都知道了这是沈行墨的侄子,再加上两人已经在玉兰上高调宣布了订婚,所以这二婶带着侄子到处玩儿什么的,也很正常嘛。

    可是,大神呢?

    第一次放照片时没出现大神还能理解为潇潇良心发现不虐狗了,可是第二次第三次都没有,难道大神没去?

    这,这打开方式有点不太对啊。这对秀恩爱狂魔,媒体记者们私下里称为连体婴的未婚夫妻居然没有一起出门旅游?

    网友们的脑洞又开始胡乱开了。

    “哈哈哈哈,大神果然被抛弃了嘛,潇潇选择了霸道小总裁,不知为何,我的心里还有着那么一丢丢的愉悦呢!”

    “我潇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呢,毕竟大神这个老牛太老了,我潇也该去啃啃嫩草。”

    “哈哈哈哈,楼下你们考虑到大神在家已经悲伤逆流成河了嘛,你们还在这边落井下石,人心不古啊,我真的一点都没有偷笑哦!”

    在一开始看到这些评论的时候,沈行墨是拒绝的,奈何胡潇潇这家伙居然丝毫不知道收敛,还特意转发了粉丝们的话艾特了沈行墨,这挑衅之意,简直就是叔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了。

    “林越,我怎么觉得其实不是小煜要玩儿,是潇潇自己喜欢游乐园呢?”沈行墨在家忍不下去,干脆到公司来骚扰林越来了。

    “呵呵,恭喜你终于发现这个事实了。”胡潇潇平时看上去倒是老成持重呢,可是一旦碰到这些玩乐的东西,比起沈煜来还不如,说是她陪着沈煜去玩儿,实际是沈煜陪着她玩儿还差不多。

    “啊,我知道了!”沈行墨突然眼睛一亮,“林越,帮我拍一块地回来。”

    “拍地?”林越被沈行墨这没头没脑的话给弄迷糊了,“拍地干什么,你又要建房了?”

    “不不不,”沈行墨伸出一根食指摇了摇,“这媳妇儿老想往外跑也不是个事儿,她不就喜欢游乐园嘛,我自己给她建一个不就完了,哈哈哈,我果然是一个天才,行了,这么办,你看着给我拍块合适的地下来,之后建设的事儿,我会另从沈家那边调人过来。”开玩笑,谁能比他老子手下的人更懂得享乐。说完这话,沈大爷拍拍屁股便走人了,留下林越一个人在办公室恨不得刚刚立刻就拿个东西先把这人砸晕过去才好。

    混蛋,老子都快要忙翻天了,不说给我减少点工作量还给我找事儿做,你丫是找死嘛!虽然林越此刻非常想把沈行墨拖回来揍上一顿,但是还是沉着一张脸将拍地的事情吩咐下去。

    开玩笑,要是不把这事儿给办了,这厮简直能学和尚在你耳边念上三天三夜的经。林越可没有出家的想法,念经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而另一边,胡潇潇带着沈煜在欧洲浪荡了一圈之后,终于要收拾背包回国了。当然,主要原因是沈煜毕竟还是有学业在身的,玩了半个月已经够了,反正日后也有的是时间。另外一个原因嘛,《奇幻旅程》第三部要上映了,胡潇潇作为主演,首映礼肯定是要出席的,加之这又是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想想很快就要死的薇妮儿,咳咳咳,还是早点回去吧,最近玩得太欢快了。

    作为一个非常称职的二婶,胡潇潇自然是先把沈煜送回沈宅才会再回梨园市,虽然沈煜身边一直有保护他的人,她这种举动根本就可以说是多此一举。但是很多时候,事情只在于你做不做而已,和是不是多此一举也并没有什么关系。

    自从沈行墨大哥过世之后,沈煜身边明里暗里的守卫之人就没有下过两位数,像他们这次出国,明面上的保镖就有十人,暗地里的更是不知数。一个沈家未来的当家人,一个沈家未来的儿媳妇,怎么想都是很值钱的啊,放他们出来玩儿,沈思慎在背后自然是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所以尽管沈行墨总是嚷嚷着老头子不靠谱,但是在胡潇潇看来,沈思慎还是非常靠谱的。

    至少今晚,他就没有出去风流,而是呆在沈宅中等着沈煜和胡潇潇,自然,还有一桌好菜。

    “爷爷。”沈煜进门就先叫了一声,虽然和二婶出去玩儿也很快乐,但是离家半个月,沈煜还是思念沈思慎的。

    “来来来,快坐下快坐下啊,出去玩了半个月开心吧,沈行墨那小子在家里可就如坐针毡了,哎呀,只要想一想,我这心里就是说不出的爽快啊。”明明前半段还是关心孩子的爷爷,后半段又成了不正经的老爹,好在胡潇潇对此也算熟悉,和沈煜一左一右坐下后还顺口回了一句,“所以我更开心啊。”

    毕竟沈行墨吃瘪的时候实在是少之又少,所以不管是真还是他装出来的假,看到了总会心情舒畅的,这一点,连沈煜都明白。

    “所以我才说这小子这辈子就做了一件对事儿,就是娶了你啊,哎,要不怎么说我运气总是不如这小子好呢。”作为一个不正经了大半辈子的人,沈思慎就算想正经也正经不起来,所以哪怕沈煜还在这里,他还是不太能管得住自己的嘴,还好,沈煜自己会习惯性忽略这些话。

    “爸,再不吃,菜可就要凉了。”胡潇潇加重了第一个字,有其父必有其子什么的,果然还是小煜最好了啊。

    其实偶尔胡潇潇也好奇来着,不靠谱的爷爷和叔叔能养出这么靠谱的小煜,果然是沈家的祖宗有灵实在不忍看这两代不肖子孙,把所有的庇佑都集中在小煜一个人身上了嘛?

    想了想自己的来历,胡潇潇觉得一切皆有可能。

    早在回国的时候胡潇潇就已经通知了沈行墨,所以半夜感觉到熟悉的气息之后,胡潇潇连眼睛都懒得睁,直接就滚进了那个自以为偷偷摸摸进来的人的怀里。重新坠入梦乡的前一秒,胡潇潇只有一个想法,习惯啊,果然是个非常强大的东西,比如说现在,有沈行墨在身边她居然才会睡得更加安稳,恩,她果然是堕落了,那就继续愉快地堕落下去吧。

    这一觉便睡到了日上三竿,沈思慎出门了,沈煜还在学习,胡潇潇和老管家交代了一声之后,就和沈行墨一起回了梨园市。

    一进家门,就被长得越加肥胖的胡近近扑了个满怀,虽然落在旁人耳中不过是“叽叽叽叽”,但是胡潇潇和胡近近在一起这么些年,当然知道胖狐狸的意思,瞧它那眼睛都快长得头顶的德性,自然是它又突破了呗。

    借着上楼放东西的机会,胡近近随手布下了一个隔绝阵法,“潇潇,我这次功力大进,说不定再过不久,就能达到我娘亲当初的层次啦,这普通人的信仰之力,果然是个非常神奇的东西。”胡近近的声音里满是喜悦,它娘亲可是能化形的大妖,若真是到了那个境界,它是不是也能像人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再不用遮遮掩掩了?

    胡潇潇也是知道胡近近的来历的,听到这话后自然也为它高兴,“真的嘛,那近近你能化为人形了?”

    “说不准,我是有这么一种感觉,但是什么时候能化形我还感觉不到。”说到这个,胖狐狸也有一些苦恼,它好想快点化形啊,只有化作人形,才能尝到更多的好吃的东西啊。

    只是欣喜过后,胡潇潇很快想到一个新问题,以现在的制度而言,如果胡近近真化形了,那岂不是大变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