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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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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地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地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就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关系比别人融洽。

    邓牧华虽然是主编,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具体细节没有提,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感慨之后再出离愤怒地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真的存在我们的身边!而且事情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之璐唯唯诺诺地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其实嘴都未必会多,她平时都在学校吃饭。”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地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读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地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都快被家中父母长辈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当她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地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地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地“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地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地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悲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得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之璐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问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位也比她高得多,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他外出归来,大包小包都是给她买的东西。那些著名牌子的衣服,挂了满满一个橱柜,看上去还真是有点气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崭新的,布料和做工都是一流水准。衣服虽然好,可每件衣服她最多穿过一两次。她做记者,很多时候在外面奔走,也不可能穿那么昂贵的衣服。

    之璐抬眸看了一眼电视。电视里的叶仲锷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谁能想得到他刚刚离婚?

    也不是不感慨的。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那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我们都从围城里出来了,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话。两人不再看对方。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气得直哆嗦。别的长辈,甚至之璐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地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认真算来,他们结婚才两年半,三年之痒都不到。这么匆忙地离了,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

    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没了叶仲锷,她也能活下去,不过就是晚上担惊受怕一些,习惯了,也许就好了吧。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地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接到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地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

    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警察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叠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色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

    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来,是确认死亡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地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其中之一,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说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阴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隐私和利益。因此被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一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说得极好。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警官,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性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地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嗯,对的,”之璐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缓缓舒展,“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警官,你还不下班?”

    鲁建中的确准备下班,之璐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的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跟大衣一样的长度。大衣虽然厚,但依然能看出姣好的身材。她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地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地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冷冰冰地指责: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二,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的时间也不长。她空余时间还比较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地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吗?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暗自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地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地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板着脸,仿佛戴着青铜面具;之璐拿他没辙,下车后恰好看到路边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她的胃都在打结,翻江倒海好不热闹。她抱着他的胳膊摇晃,仰起脸赔罪地笑,别生气啦别生气啦,你要不要吃?很香的。

    其实后来她才知道叶仲锷从来也不喜欢吃这些路边小吃,那天却不知怎么了,看了看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要我不生气吗?很简单,除非你喂我。

    当时她惊得半晌合不拢嘴。之前叶仲锷给她的感觉是风度翩翩,凌厉而又温柔。可那天却偏离了正轨,这样一位金融界的成功人士,跟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分吃一只烤红薯,这可是真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一时间想得有些远,她眼睛一垂,又迅速地抬起眼皮,从鲁建中手里接过还有些发烫的烤红薯,连声道谢,然后说:“果然是警察,观察入微啊。”

    鲁建中微笑不答,目光在她脸上微微停留,开口道:“其实我也没吃完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不了,我回去的时候小里也要下晚自习了。我回家去等她。”之路看了看时间,“改天吧,再说,就算请也是我请啊。”

    两人的家是一个方向,坐的是同一班公车,车上人不多,说话声也稀少,之璐掰着红薯小块小块地吃,香气飘落得到处都是,胃仿佛也渐渐暖了起来。

    她在公车站跟鲁建中道了别,顺着大路慢慢走回小区。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色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色阴森恐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地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觉之前就已经开始怅然。

    刚刚拿起电视遥控器,客厅的电话响了,之璐诧异,尽管懒得动,还是不得不站起来,探出身子抓起电话。

    这个电话是数月不见的李凡打来的,他一开口就出言责备:“之璐,你居然换了电话号码,够可以啊。”

    离婚后之璐把家里的座机和手机的号码全部换掉,她不认为叶仲锷还会想她,即使他要找她,办法也多得很。换号的原因简单,只有一个,为了避开旁人的询问。她做记者那会,朋友很多,家里的电话不少人都知道,时常响起,仿佛热线电话般热闹;不然就是突发新闻,电话一响就要往外跑。若干次刚刚洗了澡准备睡下时,事情就找上门。

    之璐也是无奈居多,但她是个较真的人,有事情找到她,她义不容辞地要把事情做好。叶仲锷为此非常恼火,坐在床上冷冰冰地说,就你钟大记者忙,我不忙?之璐一边换衣服,一边回头说,当然不一样啊,我又不是单位的老板,我又没有那么多助理秘书。听到这话,叶仲锷瞥她一眼,阴郁得可怕。

    “李总你那么神通广大,还用得着我告诉吗?”之璐打起精神说,“你现在拨的号码是什么?”

    “我问你,你跟叶仲锷真的离婚了?”李凡问,“我今天才听说的。”

    这种事情,能假得了吗?之璐静了片刻。这种时候,沉默也就是答案了。

    “原来真离了,开始还以为是假的,真想不到啊。”李凡叹息,虽然这叹息声里倒听不出多少的遗憾。“什么事?”之璐不想就离婚这个问题讨论下去,直接切入正题。

    “今天市公安局的刑警找了我,说了许惠淑被人杀害的事情,你跟那对母女关系不错吧,我来问问你怎么样了。”

    “我很好,谢谢你担心。”之璐立刻说。

    李凡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那就好。听我说,之璐,人都是要死的,伤心也没有用。如果你心情不好或者有事要帮忙,还跟开始一样,随时都可以找我。朋友一场,我一定拔刀相助。”

    收了线,竟然觉得胸口有阵暖意。认识李凡也有两年多了,李凡比叶仲锷还要年轻一点,同样是事业有成,有野心,把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在这个圈子里,是人所共知的青年才俊。除了桃花运旺盛一点,别的方面很难挑出他的毛病。

    之璐跟他谈得来,关系也不错,在给许惠淑找工作的事情上他又主动伸出援手,帮了大忙,之璐非常感激,为了表示感激请他去吃饭,结果在饭店走廊里遇到叶仲锷,方才发现他们相识很久,现在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得知他们的关系,李凡满脸吃惊,那样子仿佛是看到太阳从西方升起来,他跟叶仲锷礼貌地互敬了杯酒,笑着说:叶总,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钟记者居然是你的老婆。若早知道,也就不多事了。抱歉抱歉。

    叶仲锷跟李凡握手,亲切地寒暄,怎么看都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之间的那种交谈,从容得体,一点异样都瞧不出来。

    他说:何必抱歉呢?李总帮内子这个忙,也就是帮我的忙。李总古道热肠,我感激不尽。

    他愉快的神情让之璐以为自己过关,可回家后才知道没那么容易。叶仲锷脸色凝重,直接问她,你怎么会认识李凡?

    之璐心里有数,抢先一步堵住他的话:前几天大桥落成剪彩的时候,我不是去采访了吗?就是那时认识他的。活动结束的时候,许大姐打电话给我找我帮忙,刚刚他在一旁,他主动说可以帮我,其实就算没有李凡开口,我自己也能给许大姐找份工作,对他来说,更是一句话的事情。我拒绝不妥,就答应了。

    叶仲锷的不满因为这话稍有疏解,表情依旧严肃:给许大姐找份轻松的工作是小事,但不论如何,你认识李凡,应该告诉我一声。李凡这个人,不要跟他走得太近。

    之璐很不满意他的说法,立刻反驳回去,李凡人很好啊,很热心。你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干涉我交友了?我可告诉你啊,这可不是出嫁从夫的时代。

    叶仲锷不说话,盯着她看,眼睛里有暗暗的光;最后他一把拦腰抱起她离开地面,把她的耳垂含在嘴里,轻轻地一舔,声音带着某个时候特有的沙哑感性,徐徐说,老婆大人,我会吃醋的。

    她忍着笑吻回去。

    那个时候,他们算不算相爱?结婚之前,他们谈了两年多恋爱,其中也有过分分合合,即使那次分手,也不是因为不相爱。只是太多的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损,最后只留下残破的记忆。

    正想着,杨里下自习回来了。

    之璐倒了水递给她,同时问:“还要不要吃点什么?我煮了点汤圆。”

    杨里摇头,“在学校吃过晚饭了。”

    之璐想一想,把鲁建中的那番话一一转述给杨里听。

    杨里听完震惊极了,小脸一阵青一阵白,仿佛又要哭出来,“之璐姐,没有啊。妈妈没跟我说过什么啊,都是些普通的事情,如果她真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那神情看得之璐心疼,她抱住杨里,轻轻拍着她的肩头,“没事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平时有空,你再好好想想看,什么细节都可以,想起什么就告诉我。”

    杨里“嗯”了一声。她精神不好,有点恍惚,但还是去了二楼的书房看书学习。之璐看着她清瘦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时候劝慰的话,毫无用处。哪怕言辞再为华美妥帖,那都是别人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之璐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杨里也已经想到了,就是像现在这样,让自己忙起来,很忙,就可以不用再想其他,不用面对,也不用追问。

    是啊,人生的困境和伤痛已经让人无处藏身了,生活从来都经不起什么拷问。遇到了不愿面对的事情,只盼望后退几步,然后扭过头去,把发生过的统统遗忘。

    曾经,她不是这么畏首畏尾的人,她胆子比一般女孩子大很多,有时凌晨报道完新闻,独自一人骑车回家,也不觉得怎么害怕。失败的婚姻某种程度上说,杀伤力比死亡更大。

    睡觉前之璐坐在床上开始看稿子。前几份毫无特色,最后那个中篇小说倒相当有趣。作者叫吴姜,发表过数篇文章,在正统文学界还算是新人,善用另类的写作方法,带着卡夫卡的特色。初看总是以为是侦探小说,细看之下才发觉不是,作者要写的,是一种诡秘的、失狂的、暧昧的、绝望的、无所遁形的生活。

    小说到了最后,之璐浑身一惊。女主角被人杀害,四肢被人肢解,散落在房间各处,凶手被抓获。她盯着杂志上的字,很久之后那些字才有了意义——女主角的死亡方式,和许惠淑完全一样。这样巧合,已经接近小概率事件了。

    第二天一上班,之璐按照稿子上的电话,给吴姜打了个电话,听声音是个不算年轻的女子,说话声音不高,但很有礼貌。因为等不及,介绍完自己之后,之璐立刻就问:“请问您的《蓝白色的日光》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过呢?都是什么人?”

    吴姜很清楚地回答:“这可真不清楚了。这是我一篇旧文改出来的。好多朋友都看过,而且我曾经把这篇文章放在我的博客里,我猜,很多网站都有转载。”

    之璐让自己平静下来,再问:“你的旧文里,女主角是怎么死的?”

    “结局一个字都没动,”她说,“五六年前的文章了,那时候限于能力,没有写得很好,却又舍不得这个题材,现在重新改了改,虚构的成分多了,但是可能更真实一点。”

    因为鲁建中负责这个案子,随后之璐一个电话打过去汇报情况,可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她那么心急,趁着中午的时间去了公安局,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说了一遍,最后把吴姜前后两版的稿子递过去。

    鲁建中看后,沉思了一会,说:“有可能凶手是吴姜的书迷,从这个小说得到一些灵感;但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不论怎么说,值得注意。”

    “真是千头万绪,不论怎么说,鲁警官,这个案子拜托你了。”

    她一蹙眉,眉心就会出现两条细细的纹路,鲁建中手心一动,就要抚上去,可到底克制了自己,只是温和地让她带着杨里,把她母亲遗体领回去。他尽力把这件事情说得轻松,可好几年的刑警不是白当的,他深知,那一幕发生的时候绝对不轻松。

    许惠淑下葬的那天,天和人都是灰色的。母女俩在江州再无亲人,能帮忙的人几乎没有,也就没有繁冗的葬礼。好些天没有流泪的杨里在看到母亲遗体的那一刹那泪流不止,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从泪腺那里涌出来。她只是流泪,却没有哭声,抱着母亲残破的身体不肯松手,说不出来任何话,只是一口一个“妈妈”,之璐试图拉开她,拉不动,最后还是鲁建中把她抱开。下车时,之璐抱着她,任凭她在自己的怀里瑟瑟发抖,同时也明白了,自己是怀里这个女孩子仅有的依靠。

    那一天,她和杨里简直是一秒一秒地熬过去的。她以前也没有独自处理后事的经验,她知道辛苦,却不知道那么辛苦。手忙脚乱地联系殡仪馆和公墓,花钱不说,还特别麻烦。离婚的时候是心累,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是身体累;现在二者都占齐了,既是心累,身体也累,头重脚轻,记忆都浮了起来。她没有睡觉,几乎彻底虚脱,最后抬腿都觉得困难。如果没有鲁建中的帮忙,她怀疑自己是否会被累垮。

    许惠淑是在清晨下葬的,时间很早,雾气没有全散,把他们的衣服全部都打湿了,好像那衣服也有了感情,在哭。

    葬礼结束后,她牵着杨里的手离开公墓。

    鲁建中执意要送她们回家,他们三人坐在出租车上。杨里沉默着,目光呆滞,里面没有光。车身晃动的时候她也跟着晃动,看在外人眼里,完全是一具没有生机的木偶。

    之璐搂着杨里,试图用自己的力量使她平静下来,她低声说:“逝者已去,别难过了啊。你还有我。”

    杨里没有反应,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有了动作,反手抱住之路,喃喃地重复:“谢谢你,之璐姐,谢谢,谢谢你。”

    坐在前座的鲁建中轻轻摇头,叹息。

    好不容易回到家,之璐带着魂魄不知道在哪里的杨里去浴室,放水给她洗澡,因为怕她昏过去一直守在外面,最后送她回了房间,关上门才出来。

    时间还早,正是上午,阳光洒入客厅,有些温暖的光芒。她熬了整整一个白天加一个晚上没睡,眼圈都是黑的,走路时脚步都是飘的。她找到沙发坐下,几乎虚脱。可家里还有客人,于是她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跟鲁建中微笑,“久等了。”拿起茶几上的刀子削水果。

    鲁建中略略扫一眼这栋房子,跃层小楼,很大,装修得非常漂亮典雅,是一个家的样子,可是却找不到任何照片。这样的地段,这么有名的小区,这样一套房子,一般人是不可能负担得起的。他想起以前查过的案子,独居的漂亮女人,住着昂贵的房子,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性吗?他心里无端蒙上了一层灰暗的情绪,沉思片刻,还是问出来:“杨里没来的时候,你一个人住这里?”

    诧异地一愣,之璐无意隐瞒,费力地笑着解释:“我怎么买得起这样的房子,是我……前夫的,”顿一顿后她继续说,“离婚后,他把房子留给了我。”

    事情冗杂,他之前没来得及查她的资料,乍听这话,鲁建中心中五味翻腾,只是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问她:“你结过婚?”说完也觉得自己问错了,这样的女子,有才有貌,追求的人可说是排成长队,自己怎么会认为她没有结婚?

    之璐把削好的苹果放到茶几上,微微点了点头。

    “为什么?”问完发觉失言,他立刻补救,“对不起,我问错了。”

    沉默很久,之璐回答:“他不要我了。”

    那天她从外地采访回来,累得精疲力竭,就跟她现在的情况差不多,抬抬眼皮都嫌累,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然后一等就等到了凌晨。

    叶仲锷喝得有点多,但看她时的眼睛还是明亮的,可见并没有很醉。她接过他的包,过去搀扶他,尽管没有必要,他也任她扶着,揽着她的腰,头不轻不重地压在她的肩上。

    就在那一瞬,之璐闻到了他衬衣上格外性感诱人的香水味道。那香味很浓很密,浓得让她头晕,于是她甩开手退开好几步,在玄关发白的灯光下看着叶仲锷,一眨不眨,脸僵得不会动弹。

    叶仲锷站稳之后,缓缓侧头,起初面孔上是诧异,后来嘴角往上一扬,用狭长漂亮的眼睛看着她,只是看着她,声音毫无波澜,不带任何感情:“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之璐站在原地,愣了愣,说:“啊?”

    叶仲锷很久之后回到客厅坐下,喝尽茶杯里的水,阖上了眼睛,声音平和,纯粹是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征询意见。他说:“我们离婚吧。”

    等了一个晚上,没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句话。若是以前,若是其他事情,她会问问“为什么”,但如果是离婚这样的大事,她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口,沉默着一个人走回了卧室。她第一次觉得橘红色的壁灯光芒扎眼,照得她清清楚楚,逃离无路,无所遁形。她关了灯闭着眼睛在黑暗发呆,一些想法被想起,然后又被遗忘。半夜的时候听到卧室浴室的水声传来,片刻后他掀开被子,从另一边上了床。她恍恍惚惚觉得,洗澡后,他身上的那种香味仿佛淡了一些。

    她想,是什么把他们变成了这样?不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已经五痨七伤,问题重重,可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把“离婚”两个字说了出来,以前的承诺在此刻彻底沦落为一句空话。

    在那之前,她从未想到过离婚。她跟自己说过,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再跟他说分手。不论多苦多难都不会分开,可他到底提出来了。叶仲锷是之璐见到的最出色的男人,他深谋远虑,做事谨慎,更不缺大开大阖的气质;他说的话,每个想法都经过慎重的思考,何况是离婚这样的大事?既然能提出来,就没什么转圜的可能了,以他的习惯,恐怕律师都已经找好,离婚协议都已经草拟得差不多了。

    朦朦胧胧感觉他翻了个身,也许是动作太大,他的手搭在她的手臂上,呼吸和体温也渐渐逼近。一瞬间熟悉的温存又回来了。之璐发现自己不能再跟他待在一张床上,再多待一分钟,她可能就会靠过去,让他收回那句话,问能不能再给一次机会。

    迅速地朝后缩了缩,把手臂移开,掀开被子站起来去其他房间睡觉。打开卧室门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会,房间寂静无声,她听到钝刀子重重刮着心脏的声音,疼得让她窒息,但即使这个时候,理智还是占了上风。她说:好,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