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风起青萍 > 第四章 过去

第四章 过去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7.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周末一大早,杨里去了学校补课。之璐考虑再三,拿着贺清宁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心理咨询公司。

    她的心理医生名叫朱实,三十出头的女子,得体大方,看上去就叫人舒服。知道她是贺清宁介绍来的,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热情。她的确是个有办法的人,很快就把情况问清楚,然后给出建议:“你失眠已经有两个月,出现幻听,哪怕是幻觉都是正常的。最有效的办法,让你前夫回来陪你再住一段时间。”

    之璐摇头苦笑,“完全不可能。我只是想要睡个好觉而已,别的办法不行吗?”

    朱实沉思,“那我再给你开另一种安眠药,副作用小一些。”她写着药方,又问,“既然放不下为什么又要答应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啊。不是天大的原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垂眼,很久之后才有勇气开口:“我想,他是没办法忍受我了。最开始,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有段时间跟他分房睡觉,这事我们吵过,但他还是依我了。我没办法啊,我不能刚毕业工作就怀孕生孩子,我也有我的事业,我的追求,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怎么能要孩子?”

    “后来的分歧呢?”

    “是工作上的事情,也小吵不断。我们都忙,一个星期也只有两天可以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上班很累,家里的事情也顾不了那么多。离婚前两个月,他跟我提出来,不希望我再做记者……”这一下没了声音。

    朱实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她。

    那天下班回来,接近十点了。她累极了,把自己和挎包往沙发里一扔,浑身散了架,不想动,开始昏昏欲睡;没睡多久,忽然惊醒过来。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到叶仲锷坐在对面的沙发里,喝着茶,一言不发地看着她,脸上毫无笑意。

    她冲他微微一点头,说了句“回来了”就打算继续睡。

    这时听到他说:“之璐,你就是这么迎接你刚刚出差回家的老公?离开了一个星期回来,我以为你会热情点。”

    语气不高,但话里隐约的怒气她不会听不出来。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睡,她坐起来,轻言细语地解释:“我连续加了两天班,累得要命,等我有了精神,一定会好好履行老婆的义务的。”极度的疲倦中,她皮肤的光彩消失殆尽。

    叶仲锷皱眉,冷冷开口:“我记得你是我老婆,我实在很想知道,报社没有了你,就运行不了?”

    在这个问题两人从来不可能谈好,即使精神充足之璐也不想跟他多争,何况现在这么无精打采。她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随意地挽了头发,出来问他:“吃饭了没有?如果没吃,我现在去煮一点,嗯,你想吃什么?”

    没想到说完这话叶仲锷完全不领情,他指了指沙发,冷静而漠然地说了句:“过来,坐下。”

    之璐沉默半晌,还是走。两年夫妻不是白做的,这样的语气,她有预感,下面他的这番话,绝对至关重要。

    明知道至关重要,可真开口谈话时还是吃了一惊。

    叶仲锷清晰地开口,一字一句,字字入耳:“之璐,好几个月前开始,我们只有晚上这个时候见面了。你看看这间屋子,完全没有生气。这个家已经不是家了,只是一个休息歇脚的地方。不论什么时候回家,家里都是空荡荡的。不能这么下去了,你辞职吧。”

    因为太震惊,有很长的时间,之璐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本能般地盯着他。

    叶仲锷继续着那副谈判的口吻,说:“以前我也跟你说过,记者这个职业不适合你,但你执意要做,我依你。之璐,你扪心自问,这两年,我阻拦过你一分一毫?我以为以你的聪明,能把家庭和工作处理好,我一直给你机会。世界上不止你一个记者,大部分人都能处理得当,你为什么不行?我从来没反对你工作,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轻松的职业,但前提条件,你要顾家!”

    昏沉沉的大脑这个时候彻底活起来了,之璐气恼得浑身发抖,她想反驳,许多的念头,许多的言语涌上来,可统统不能述之于口;她重重地呼吸,压下手指的颤抖,说:“这家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我不答应,你想怎么样?”

    怒气“刷”的一下冲上脑门,叶仲锷声音抬高几分,厉声道:“钟之璐!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上班的时候蛮精神,晚上回来就这样。脸白得像鬼,无精打采,走路都摇摇晃晃,看来,这个家没你的工作重要,是不是?宁可对你的同事喜笑颜开,对你老公摆脸色?报社没有你也能运转,你明天就去辞职!”

    之璐也在气头上,一句话就冲出口:“那你现在不是在对我摆脸色!叶仲锷,我告诉你,辞职,绝对不可能!你无权命令我!”

    恶劣的开端至此而始。之璐停止回忆,看了眼朱实,发现对方用温和鼓励的目光示意她说下去,于是苦笑一声,说:“他说我连家都顾不到,我不答应,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坏……朱医生,这些话我在其他人面前我都不能开口。我不瞒你,我们结婚快三年,但我几乎连他的内衣都没有买过……而且,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我想,他没有我,也一样过得很好。也觉得他不理解我,他跟我提出离婚后我才明白,一直都是我错了。他忍了我那么久,终于对我死心,不能跟我再过下去,是啊,我这个做妻子的真的失败。而他,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我就想,那成全他好了……”

    朱实安慰性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或许的确不懂得怎么照顾人,你前夫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

    “不完全是,我高中时有个很要好异性的朋友,算是我男朋友吧,”之璐想一想,声音不自觉带上自嘲的味道,“他高三毕业后就去了国外,我等了他四五年,他倒是回来了,可要跟我分手,说,我一辈子都学不会怎么在乎别人。那时我不信,现在看来,陶儒说的真准……”

    “这又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话长了。在陶儒最后一次回国的时候,她就有了预感。并不是事后诸葛亮的说法,从他们在机场出口见面的那一瞬,感觉就不对了。尽管面前的这个男生的笑容未曾改变,可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和气氛。毕竟,五年的时间都了,她连他五官的样子都不能完全记清楚了。为了确认他的模样,她仔细打量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终于展开笑容。

    然后两人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待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显然这里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

    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地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地握住,轻轻说:“我回来陪你过圣诞节。”

    其实,哪里需要他的陪伴?之璐不以为然。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地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地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日子如此舒服,完全不需要别人出现。

    刚结婚的时候,叶仲锷说了一句话:“结婚之前,有很多次,我都打算送礼物给你,可我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认识你后,我才忽然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她。你就像一只完美的鸡蛋,能打破那壳,只有心灵上的契合。于是我的选择是,我送你书,送你想看但是又找不到的书。”

    现在想来,叶仲锷那时的目的不单纯。他别的时候不好找,偏偏总是在她和陶儒相处的时候打电话来,说带了书给她。目的是如此的昭然,可她那时候愣是不往这方面想。之璐的这个毛病根深蒂固,她一旦相信一个人,就不会疑心其他。

    然而陶儒不这么想,数次争吵之后,终究是分了手。他那时说什么来着,他说:“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你不是个适合做女朋友的人,如果你还是这样的性格,谁跟你在一起都不会幸福。”

    之璐那时候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根本不打算跟谁在一起,她觉得一个人生活很好。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组织活动为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少起来。她觉得耳根清净,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小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相比有男朋友的生活,她宁愿一个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之璐觉得,没有爱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认识叶仲锷,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变数,是她之前不曾想象过的。如果不曾遇到这个人,也许她不会结婚,毕业后一个人在省城打拼,会继续干她的记者工作,总之,决计不会像现在这样遍体鳞伤,心如死灰。

    朱实说:“我感觉,你们的感情还在,离婚这个主意实在很糟。我见过失败的夫妻何其多,大多数因为工作问题而引起的纠纷都能找到途径解决。你和你丈夫都是聪明人,偏偏没办法?”

    之璐停了停,“他们都是怎么解决的?”

    “各退一步就好了,”朱实说,“工作是暂时的,都是为别人服务,钟小姐,恕我直言,丈夫和孩子才是你一辈子的依靠,为了他们退一步,也不是什么坏事。”

    之璐嘴角一动,看着她。

    “听你的话,我觉得你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你是在避重就轻,”朱实一边说一边看之璐的表情,发现她明显神色一变,就说,“是你的心结。我问你,你还能不能跟你前夫复合?”

    “不可能了,别说他不肯再要我,”之璐声音陡然低下去,“就算他愿意,我也没有勇气再做他的妻子,一次失败已经够了。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

    当天晚上之璐没有睡好,朱实的药也失去了效用。她被奇怪的声音吵醒,那时差不多凌晨两点。那声音好像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挨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地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

    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

    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

    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地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地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地发现他们正以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身上盖着他的西装。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

    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

    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她的身影。

    之璐张口结舌地说:“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

    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地小声辩解:“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

    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地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吗?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歇,踏上了楼梯。

    二楼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色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

    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地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地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地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地“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应,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很好吃。”

    “嗯。”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她缓缓走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地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像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分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之璐目送杨里回到卧室,自己缩在客厅的沙发一角,只开了壁灯,一杯一杯地喝酒。上好的白酒,味道醇香,就如同过往的岁月。

    那时候她也是喝醉了,被他两句话说得无地自容。在他“你为什么还在我怀里不动”那句之后,她一把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西装,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他怀里挣出,手忙脚乱地缩到了沙发的另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对不起对不起。”

    叶仲锷挑眉站起来,把客厅的灯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喝一点水,醒醒酒。”

    之璐讷讷地接过杯子,仰头开始说正事:“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地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候都被他看得一干二净,只想快点消失,永远不存在才好。她的包在茶几,她探着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又问:“有多余的客房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上了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用具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

    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而且,我这里的酒是最好的。”

    之璐诧异地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朝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

    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地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叶仲锷就是这么一步步地,把她引入了瓮中吧。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有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地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于是他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中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地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眩。身体不由自己做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到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得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地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地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然后开始谈恋爱,最后结婚,离婚,分开,就像电影一般。

    喝多了酒,大脑昏昏沉沉,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明明累得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

    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代要十八支蜡烛,然后上了楼。

    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账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地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像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得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地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

    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地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又挥手叫出租车。

    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到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地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地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

    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地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地“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地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被发现的。鲁建中远远地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地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得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毫无疑问是名少见的美女,气质疏朗大方,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绝非善类。于是他冷眼旁观,看看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地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最后他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他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地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他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冲救了她。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地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地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地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地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