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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花魁诗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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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谭在无数人目光的注视下,直接走上了舞台边对来莺儿色迷迷的一打量,说道:“来莺儿姑娘,你色艺双绝,听说吟诗作赋也是相当了得,早已传遍了大汉各大洲,今曰我袁谭也是慕名而来,能一睹姑娘的风采,观看你这动人舞姿,当真是让我大大开了眼界。”

    来莺儿嫣然一笑,似乎猜到了袁谭的用意,盈盈福了一礼,说道:“袁公子客气啦,你有什么事情,还请直言吧?”

    来莺儿回答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彷如黄鹂鸣叫,一下子使得全场寂静无声起来。

    “我想请来莺儿姑娘出题,这是花魁诗会,理应让这第一花魁出题才算数。刚才的那些诗词都是众人随便乱出的,全部算不得数。”袁谭却不生气,说道。

    来莺儿莞尔一笑,说道:“袁公子妙赞了,这今天的第一花魁还没分出来呢,我说的可真不算数。”

    “这花魁诗会本就是邻近几个州牧联合发起的,这南阳袁太守也包含在内,这袁公子本就是袁太守的儿子,他说话算数,算得数。”

    这时那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走出来,对来莺儿说道。

    顿时,低下无数的人叫嚷了起来,“对啊,这第一花魁的宝座,还用比吗?再怎么比都是来莺儿姑娘的,来莺儿姑娘当之无愧。”

    “来莺儿姑娘,你就领受了吧。”……

    看着无数人的附和,袁谭不无得意的说道:“来莺儿姑娘,你看到了没?我袁谭说你是这第一花魁,你就是这第一花魁。还请姑娘出题吧。”

    听着袁谭的话,来莺儿感觉不大自在。

    但还是很有礼节的向着台下的众人,福了一个礼节说道:“既然诸位都这么赏识我,奴家就领受了这第一花魁的称号。

    来莺儿起身后,又继续说道:“不过,奴家始终不过是一介女流,要是我出的不好,还诸位请别见怪奴家。”

    “不见怪,来莺儿姑娘请出题吧!”

    来莺儿轻声回答道:“那好吧,那奴家现在就请诸位,以我来做题眼,做首诗吧?”

    袁谭一听,心里暗乐,看你叶豪这次还怎么得意!

    立刻高着嗓门对叶豪所在的人群喊道:“你叶豪听好了吗?这来莺儿姑娘可是出题了,那就是依她为题,只有这个才算数!以前的通通不算!”

    “来莺儿姑娘,你想用什么文体做这诗呢?”站在离得比较近的一个文士问道。

    “不限制文体,诸位随意发挥就好。”

    来莺儿依旧轻声的回答道。

    “大家可都听好了吗?来莺儿姑娘说了,这首诗的类型不限!这可是好消息啊!”

    听到这前面的全部都不算,全场一片哗然。

    刚开始没怎么出头的人,就像是久旱逢甘霖一般,瞬间焕发了生机。

    那些原本并不怎么出彩,正在打退堂鼓的人,也重新找到了希望。

    全都沸腾了!沸腾了!

    “那好,我就先献丑了。”

    人群中,走来一个尖嘴猴腮的文士,他要做这第一个露脸的人,想要给这来莺儿增加点印象分,赢得她的青睐。

    “花魁来莺儿,美艳动人思;

    送我寂寞夜,染我床底红。”

    此诗一出,全场嗤笑声不断,甚或者全场爆笑连连。

    来莺儿心里啐了一口,听到这诗的后两句话,脸色一红,连忙扭开螓首。

    “哈哈哈,逗死我了,你这摸样还想要给来莺儿姑娘破**呢,你就省省吧你!”

    “就是,就是,这花魁是我的,哪能轮到你……。”

    这人顿时被涨的满脸通红,羞愧的低下头,很快就黯然的退了出去。

    “一介轻浮人士,有辱斯文,还是看我的吧。”一个身穿白衣的书生,站了出来吟道:

    “花好人更娇,不如花窈窕;

    佳人发娇嗔,不信胜妖娆。”

    众人听后拍手叫好,就连陈琳也露出了几分欣赏。

    “在下也有一首诗,献给来莺儿姑娘。”

    但见,又来了一个文士吟道:

    “青州有佳人,美者来莺儿;

    彩袖舞罗裙,笑颜凝霜雪。”

    众人听后,再次掌声不断,来莺儿也轻掩樱桃小口,透露出了万般风情,令众人好一阵失神。

    ……

    下面的人一连做了很多诗词,都没有这两首诗好。

    却见刚做出那首‘青州有佳人’的文士,跑到了袁谭的跟前,对着他贼兮兮的一笑,仿佛像是在邀功领赏般,对袁谭说道:“袁公子,今天如能降服这来莺儿,小生愿把她送去袁公子的枕榻,让公子做她的第一位入幕之宾。”

    袁谭一听,眼睛里顿时色光大起,拍拍这文士的肩膀,“不错,本公子很看好你,如果真此事能成,我必向家父举荐你出任一方地方官!”

    “谢袁公子赏识。”这文士,脸上露出一阵欣喜。

    ———————

    祢衡问道:“叶兄,怎么不见你说话,到此刻了,难道你叶兄真的不想吟诗一首吗?”

    叶豪的嘴角挂起一抹弧度,“我先让大家表现一番,释放下情绪。我诗自在我心中,我到了必手到擒来!”

    祢衡一摆手,“那叶兄,现在请吧!”

    叶豪走上前去,傲然一昂首,对着诸人说道:“诸位且听,我叶某要吟诗了!”

    众人一听这叶豪又要吟诗了,立刻变的安静起来。叶豪待到四周完全安静下来,立刻用洪亮的嗓音诵读道:

    粉颈雪腮,

    汗滴微喘,

    与君共登云雨台。

    玉手香肩,

    玉体横陈,

    双双牙床俱**。

    众人的脑海中,不由出现了那么一个词,“好湿……”

    来莺儿的俏脸,更是变的红晕满面,那红仆仆的像极了一个红苹果,一连红到了脖子根。

    来莺儿小嘴娇慎了一下,美目看着叶豪,似娇似喜。

    叶豪吟完,却见四周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自己。

    这让他很怪异,仔细一想才明白过来。

    叶豪急忙清了清嗓音,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说道:“呃…口误,一时口误,还请诸君听我另外一首诗!”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

    “妙哉!又是一篇好诗文出现在了眼前!”王粲道。

    “精彩极了!老生我都有**上想要回家度春宵的冲动了…。”

    来莺儿的俏脸再次泛起红晕,螓首微垂,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是看着叶豪的神采越发的不同了。她那绯红的俏脸上带着几分羞涩,端的是明艳动人。

    “嘻嘻,少爷,小蝶料想,这来莺儿姐姐一定是喜欢上少爷你了。少爷快看,来莺儿姐姐都脸红了。”赶来的小丫头,在叶豪的耳边悄悄说道。

    叶豪白羽扇一敲打小丫头的小脑瓜,“小丫头片子就知道乱嚼舌根子。不过,嘿嘿…这话少爷听起来高兴。”

    徐干对叶豪问道:“叶公子,不知这一首诗,可有名字?”

    “《春宵》。”叶豪很简短的答道。

    这是一首苏东坡的诗文,他在这首诗中,以清新的笔致描写了春夜里迷人的景色,写花香,写月色,写高楼里传出的幽幽细吟的歌乐声,也写少女们为了不让美好的时光白白过去,都在尽情地**作乐。

    一般的借景抒情诗,都是先写景,再抒情,而苏轼的这首,后三句是写景,描绘了春夜的美丽景色。面对如此良辰美景,诗人不由得发出“春宵一刻值千金”的高度赞美,而这一抒情的句子却出现在诗的开头。

    它带有厚厚的粉腻、浓浓的情;以至于最终让听到的人曲意谬解到使人心猿意马的地步~。

    陈琳赞叹道:“好诗,好诗!”

    叶豪这次还真就听成了‘好湿…好湿…’。

    “好湿?”叶豪疑问。

    陈琳咳咳两声说道:“是…好诗!叶公子的第一句,春宵一刻值千金,当真是神来之笔!“

    “神来之笔个屁!好你个陈琳,你不给本公子好好做事,竟然夸赞起别人来了!我现在就命令你马上给我做一首好诗,杀杀他的威风!!”

    袁谭对着无数人的面,好不留面子的,数落起陈琳来。

    陈琳闻言,苦笑般的摇摇头,对袁谭说道:“少将军,我现在真的是自叹不如了,如果我陈琳做了的话,只能会贻笑大方。”

    袁谭一听,气都快炸了肺,顿时变的气急败坏,吼着:“就知道,你个陈琳,是个没用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