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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六章 盗门小公举

作者:苹果里的毛毛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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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一个人”中间要加省略号呢?因为这个人实在是不好说究竟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

    按性别来分,人分三种。

    男人。

    女人。

    人妖!

    人妖也分种类,身体上的,心理上的。身体上的人妖就不说了不懂得哥们可以去趟泰国,主要是这个心理上的。网络上有个词叫“伪娘”。指的就是有的男人,涂脂抹粉穿裙子戴发套打扮成女人的样子。

    这叫异装癖。

    还有一种,穿着打扮不会刻意女性化,但动作举止,说话的神态,却比女人还女人,兰花指,坐着的时候并拢双腿,一说话就人家人家的,嗲声嗲气。这不叫伪娘,也不是人妖,这叫奇葩。

    面前的这位呢,就是个奇葩!穿着黑色女式风衣,黑色女式长筒裤,高跟厚底的黑皮鞋也是女式的。风衣敞开,里面是粉红色的羊毛衫。

    一只手白嫩白嫩的,长头发。到这里都没什么,看起来很像个女人,可扎起来的发髻是怎么回事,刘海往后挽着,露出好大一个大脑门子,圆圆的脸,跟个汤圆似的。那一对浓浓的剑眉,下面一双丹凤眼。

    五官都挺好看,可聚在一起,怎么看怎么别扭。

    孟凡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他看着孟凡。

    好尴尬!

    行窃被发觉,一般情况下,要不然就收回手,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要不然就死皮赖脸的笑笑,说句不好意思,转身走人。这位倒好,手没抽回来的意思,停在孟凡口袋中,低着头嘴里念念有词。

    孟凡微微靠近,听到他正飞快的念叨着:“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

    “神经病!”孟凡顿觉好笑,捏开他手,说:“我身上没什么好偷的,你换别人吧。”

    车到站,孟凡下车,奇葩男子跟着他。

    从站台到药店,一百多米的路,走了没几十米,孟凡转过一条小巷,站定转身望着奇葩男子说:“别跟着我,我可不是软柿子,你就是有一百个同伴,也是找死。”

    这话没吹牛,以他的身手,一百个普通人还真不憷,最坏的结果也是撂倒几十个,全身而退不是问题。

    听到这话,奇葩男子出奇的没叫嚣,也没退缩,而是撇撇嘴,一脸不屑。捏着兰花指说:“讨厌,干嘛这么凶,就知道吓唬人家。我需要帮手吗,盗窃是门艺术,只有那种无能的白痴才会纠帮结伙。我可是很厉害的,没人能抓到我。”

    说着,他从风衣里掏出十几个钱包,全都是他在车上偷得。大大小小各式各样都有。奇葩男子像是显摆自己的战果一样,一个个在孟凡面前晃晃,然后全都丢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你偷窃不是为了钱?”孟凡问。

    奇葩男子原地转了个圈,身姿优雅,说:“你觉得我缺钱吗?”

    孟凡不像跟这个奇葩废话,再待下去,他怕自己吐出来。

    他走,奇葩男子还跟着。

    孟凡有些恼火,攥起拳头,冷冷的说道:“再跟着我,别怪我对你客气!”

    奇葩男子挑衅,伸出兰花指,朝孟凡勾了勾手指头。下一秒,他就傻眼了。

    两人距离十步,都没看清楚,孟凡忽然就出现在他面前。奇葩男子一愣,嘴角微微上扬,弯腰转身,跟泥鳅似的原地转了两圈,脚尖微微点地,整个人倒退了好几步,再次与孟凡拉开距离。

    “小帅哥,你挺厉害的嘛,吓死人家了。讨厌,干嘛脱人家衣服吗。”奇葩男子竖起兰花指,捏着鬓角的长发,娇嗔肉麻的说。

    孟凡没忍住,只感觉胃里翻江倒海,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将黑色风衣丢在丢上,再次冲了上去。他速度很快,绝对比奇葩男子要快很多。

    可是奇葩男子很滑溜,几次抓住他,都被他逃了。而且这货身手相当好,不在打斗上,而是逃跑的功夫了得。飞檐走壁,一点都不夸张,几步助跑,他能贴着墙,轻而易举的翻到墙上,双脚来回用力,轻轻松松攀高十来米。

    “小帅哥,谢谢喽。”奇葩男子晃着手里的天珠手链,冲孟凡努嘴给了个飞吻,追逐中,孟凡口袋里的手链不知道何时被他偷了去。

    这个人的确挺滑头的,转身踩踏这一面墙,上跳了五步,一个翻身,跳到另一边墙头,回头朝孟凡眨眼,一跃而下想跑。

    孟凡抓住机会,脚尖挑起一块石子,正中奇葩男子脚踝。

    “啊!”一声尖叫,紧接着就是肉体着地的声音。

    “看来你今天是跑不了了。”孟凡翻过墙,这里是一家幼儿园,还没开学。院里一个人没有,奇葩男子咬着牙一脸幽怨,一直脚踝错位,疼的冷汗直流。

    孟凡上前夺过手链套在手腕上,说:“这个手链是一个朋友送我的,不能给你。既然你不缺钱,就别再偷了,否则早晚会失手被擒。”

    奇葩男子切了一声,说:“要不是你从背后偷袭我,你绝抓不到我。有种,再跟我较量一次。我赢了,把手链给我。”

    “我没时间陪你玩。”孟凡说微微皱眉,问:“你又不缺钱,偷我手链干什么,这东西不值钱吧?三眼的天珠,一串最多十几块钱。”

    奇葩男子嗤笑,说:“土大款你懂个屁,有些天珠就算长满眼,也不值钱。有些天珠哪怕只有一只眼,同样会价值连城。”

    “我这个手链有什么来历不成?”孟凡疑惑,咧嘴露出一嘴的白牙,他不介意向别人询问。不懂就问吗,没什么丢人的。

    奇葩男子斜着黑眼珠子,鄙夷他,说:“你的天珠是不值钱,可它是经过得到高僧用舌尖血开光过的,离得老远我就感觉到手链上蕴含的佛性。跟你说你也不懂。”

    孟凡看了眼手链,的确有一丝丝的血红色,就跟血迹一样浸到天珠内,他没想到,这个天珠的来历竟然也那么不平凡,虽然跟二十四颗舍利子手链没法比。可同样沾着高僧的佛性,而且还是舌尖的血。

    “你懂得倒还挺多。”孟凡笑道。

    “废话,你当我跟你一样什么都不懂,人家可是盗门小公举。”说完,奇葩男子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连忙闭口不言。

    “盗门?”孟凡顿时皱眉,又是个帮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