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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番外——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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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番外——三年后

    帝都,光明教会。

    长长的走廊上远远传来愉快的哼唱声。有着圆胖可爱脸蛋的小伊雪双手捧着白蜡银盘,开心地给红袍主教送去晚餐。

    她的快乐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如果不是姐姐临时患了急病,否则刚进教会没多久的她,又怎么可能获得如此荣耀,去伺候光明之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呢。

    天上降馅饼的意外惊喜感,使得小伊雪即使在走到主教门口后,即使顶着光明圣骑士的冰冷眼光,也难抑脸上的激动。这一路上,她在心里草起码拟了不下十种的表达方式,以备待会儿能向红袍主教表达她心中的敬仰。

    不行不行,你给我淡定一点,待会儿要好好表现。小伊雪拍了拍自己的脸,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努力压下不停上扬的嘴角肌肉,将手放在了门上,轻轻敲了三声。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传来应答声。静悄悄的就好像根本没人似的,可是明明大主教特别吩咐在这个时间点送饭过来。

    小伊雪等了约莫两三分钟,忍不住又敲了敲门,高声道:“尊敬的主教大人,大人您在吗?我是来送晚餐的。”但还是没人应答。

    小伊雪有些茫然,毕竟她刚来不久还不是十分懂得教会的规矩。无措之下,她不由将求救的目光投向了守卫门口的光明圣骑士。

    然而让她失望的是,穿着神圣金色盔甲,红色披风的圣骑士,却冷漠地没有给她任何反应。他纹丝不动地站着,如果不是面甲已经被打上去,露出里面的脸来,小伊雪恐怕会以为自己身边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尊雕塑。

    好吧,既然这样……小伊雪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了橡木大门。

    由于年代久远金属生锈,当门缓缓向里打开时,拖长音调发出了“吱……呀……”的声音,让人感觉十分不详。

    厚重的窗帘拉得紧紧的,也没有点蜡烛,屋里昏暗一片。小伊雪探头探脑地左右看了看,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东西的轮廓,但没有发现主教大人,于是走了进去。

    而当她后脚跨过门槛时,门忽然自动合上了。她顿时被吓的浑身汗毛倒立,迅速转身,幅度之大,差点连手上捧着的食物都掉了。

    不过那里什么都没有。

    “主教大人……请问您在吗?”小伊雪内心不安,哆哆嗦嗦地摸索到桌子旁,将装着面包和汤的白蜡银盘放在桌上,“我是新来的侍女伊雪,克里提亚姐姐生病了,我代替她来给您送晚餐。主教大人……”

    四周的空气骤然降到零度以下,难以言说的寒意顺着他的脚往上控制了她的身体。

    正当她心里的不安达到极限时,一只手忽然放在了她的肩膀上,手心温暖,力度温柔。“主教大人!是您吗!?”小伊雪惊喜万分地扭过头。

    然而,她并没有看到预料中的红袍主教,手后面的巨大的黑影瞬间将她整个儿吞噬。小伊雪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求救的声音,就被夺走了所有的光明。

    静,房间里静得令人毛骨悚然。

    这是连呼吸的声音都听不到的静。

    空气凝滞。

    明明什么耳朵没有捕捉到任何声音,可脑海里就是产生了听到声音的错觉。像突然将鼓鼓的牛皮气囊踩爆那样,猛地一声“噗”。

    明明什么眼睛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就是觉得眼前有一具*正在从内而外急速膨胀,然后爆炸,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

    这种错觉是那样的真实,以至于山姆为了躲避臆想中的血肉,而惊慌后退,结果撞倒旁边的书柜,书籍噼里啪啦地趴下来,顷刻间就砸了他满头大包。

    他感觉,有什么恐惧的存在,正从小女孩的尸体上,缓缓升腾而起。

    厚重的红色天鹅绒窗帘猛地被人拉开,刺眼的光芒令得山姆不得不用手挡住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眼睛才适应了光线,放下手臂。

    紧接着,一幅令人难以想象的惊人画面出现在了山姆的眼前。山姆不由惊讶地凑上前去,瞪大了眼睛。

    天呐!光明之神在上!他究竟看到了什么!?

    一只怪兽!

    不,更准确点说,应该是怪兽缩小版的幻象。

    它浑身由血雾凝成,漂浮在半空中,透过它血红的身体,山姆能够看到后方的桌椅柜子。

    山姆从未见过这样子的生物,它披着蜥蜴的鳞甲,但体型却远远比后者更为雄伟;身体强壮如狮鹫,但远远要比后者更为庞大;拖着比蝎尾兽更为坚忍的鞭尾……当然了,最引人注目的,必然是那一对形如蝙蝠的革式巨大翅膀,即使只是随意张开,但振翅欲飞的姿势是那般的充满力量,震撼人心。

    噢,对了,还有它的眼睛,它的头部,它的獠牙……山姆已经找不出何种动物来与之比较了。他只知道,当那一对燃烧着熊熊烈焰的眼睛望过来时,自己的双膝已经不由自主地颤抖,产生了想要跪拜的念头。

    “这……这……这是什么!?”山姆惊讶地问。

    怪物幻象的底下,一左一右站着两个身形相仿的人。

    左边身着金色滚白边的长袍,头戴镶嵌着六颗水晶的冠冕,脖挂银质长项链,吊坠是金色的十字架。此人正是光明神教的左教裴斯。

    右边那人穿的则与左教相反,是一件白色滚金边的长袍,不过头顶和脖子的装饰,却与左教完全一模一样。此人正是光明神教的右教福昂。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在还没懂事的年纪就已经被送往了光明神教,因此在无穷的岁月中,这两张同样乏善可陈的无情面容,竟然被磨砺出了相同的味道。

    当山姆惊讶地喊出问话后,他们不约而同地低下头,然后以同样的幅度扭过头,面色惨白几无人色。而没有表情的脸上,眼里都闪着同样的偏执和疯狂。

    山姆被看得一个哆嗦:“它,它,那个,是什么?”

    “是灾难。”脸上写满了恐惧的右教,是这么回答山姆的。

    “是希望。”脸上写满了狂热的左教,是这么回答山姆的。

    “它从光明无法照耀到的国度而来,它的翅膀将在大地投下死亡的阴影,它的咆哮将颤动人们的信仰。”

    “它将带来地狱的孽火,焚烬所有腐烂堕落的罪恶,新的君王将从红莲中诞生。”

    “它代表着死亡。”

    “它象征着新生。”

    “但无论如何,”二人异口同声地说,“你必须尽快找到它!”

    他们的表情是那般的狰狞,他们的表现又是那般的诡异,山姆被吓得一屁股跌倒在地,惊恐地看着他们。

    “呵呵,你们两个吓着我们的新上任的都城守备队的队长了。”从窗边传来笑声。这是一个老人的声音,声音和蔼可亲,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好感。

    山姆愣了一愣,继而循声朝窗边看去。

    由于老人逆光而站,所以在山姆的眼里,光明之中站着一个黑影。仿佛在光明长河的中央,逆流耸立着一块漆黑岩石。任由水流如何冲刷,石头依旧坚硬顽固,千年不倒。但无论如何,石头就是石头,无法变成光明。

    然后石头往前走了一步,漆黑的影子顿时就变成了一张笑眯眯的老人家。他看上去既不高大,也不强壮,就和寻常人家里的老爷爷一样。

    实在很难想象,这个人竟然就是光明教会的红袍主教--戴伦·布莱林顿。

    “山姆爵士,请你务必见谅,毕竟窥探未来是要付出代价的。”戴伦主教放下手中的红色天鹅绒窗帘布,刚才就是他拉开窗帘的。“小左和小右刚刚才施展完预言术。你别看他们*在此,但灵魂却还被陷在未来之中。所以一时表现可能有失妥当,希望身为贵族的你,不要介意。”

    戴伦主教看了他一眼。深邃的眼睛,宛如古潭,深不见底。

    山姆和戴伦主教视线相对,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他整个人很诡异地被定住,动作彻底停滞了。

    然后山姆的时间又开始流动了。

    山姆被羞得面红耳赤,连连摆手:“不不不,您快别这么说,我又怎么会介意呢。”以戴伦主教今日的地位,即使一句话不解释,那山姆也绝对不能怨言。可面对如此卑微的自己,他却用如此和蔼可亲的态度,说出了如此客气的话。

    紧接着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而且贵族不贵族什么的,那也不过是老祖宗留给后代的一个头衔而已,空得很。再说了,如果不是家里人看我整天闲着没事儿干,使劲儿找关系,以我这么烂的水平,也不可能当上队长什么的。而且说实话,我其实一直觉得家族的操的心太多了,我这刚上任没两天,屁|股都没坐热,他们又忙着张罗给我找夫人……”

    心底的真话一不留神就说了出来,而且还越说越多,大有河水泛滥之势。山姆说着说着,自己也觉得奇怪了,怎么自己竟然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要知道,今天还是他第一次和红袍主教说话,第一次就对陌生人说这种话,这真的正常吗?

    山姆越说越小声,越说越困惑,到最后有些傻乎乎地抬头:“呃……那个,这些话您可能不感兴趣吧,我,我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唠起了家常。咳咳,反正就是感觉您特别亲切,我好像莫名其妙地就想和你说说心里话。我以后还能来找您聊天吗。啊!对不起,这么说冒犯您了吧。”山姆挠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看着戴伦主教。

    戴伦主教微微一笑,像个看着自家孙子的老前辈。

    他并不接山姆的话,而是伸手指着空中的虚像:“山姆爵士,你认得这是什么生物吗?”

    “不认识。”山姆很诚实地摇头。

    说完之后,山姆忍不住面带赧色地垂下头。他觉得自己见识这么短浅,一定会让红袍主教失望了。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对方竟然非常满意地说:“很好!”

    山姆困惑抬头,无意间撞进了戴伦主教的幽深的眼睛,令人不由自主想要信服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山姆,你并不需要知道它是什么。我只要求你用尽所有的力量,将它的模样雕刻在你的视网膜上。然后,把它带给我。你能做到吗。”

    仿佛有什么神秘的力量,透过老主教的眼睛,传到了山姆的眼睛里。

    山姆好像傀儡一样地跟着他的话重复:“记住它的模样,然后把它带给你。”

    戴伦主教微微颔首,阖上双目。

    二人的视线被中断。

    山姆先是一愣,继而眨了眨眼睛,站直起来,憨厚圆|滚的胖脸上,满是困惑和迷茫。

    “主教大人,我刚刚……”

    然而山姆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戴伦主教的一只手打断了。

    戴伦主教不知何时走到桌边,此时正背对着山姆,脑袋低低垂下,一手用力撑着桌子,看上去很疲倦的样子。

    山姆感觉眼前的主教大人似乎又苍老了几十岁,忍不住上前一步想要扶他:“主教大人,您还好吧?到底发生了什么,需不需要我去叫医师过来……”

    “不!”戴伦主教急促喝住山姆。山姆脚步一顿,伸出去的手尴尬地放在半空中。

    片刻,戴伦主教用力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过身来,冲山姆露出一个微笑:“老|毛病了,不必太过在意它。”

    “可是……”山姆的脸上满是担忧。

    “不必多说。”戴伦主教缓缓摇头:“好了,山姆,我累了,你先下去吧。不要忘记你刚才做出的承诺。”

    “我有空会去做的,但是您……”山姆还是有点着急。

    “不是有空会去做,而是马上做!立刻做!现在就去做!”戴伦主教抬起头来,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山姆,决定帝国未来的重担已经压在了你的肩膀上。是生,是死,命运都将由你来改变。你明白吗?”

    “可是……可是……”山姆被戴伦的话吓得嘴唇都白了,“可是我只是个什么都不太擅长的普通人而已。咱们国家有那么多厉害的人,您为什么不选他们,却偏偏要选择我呢?”

    “不,你错了。不是我选择了你。”戴伦笑了起来,“是从未来回来的光明之神,将你的名字,放在了神坛上。他已经看到了你们在未来的相遇。山姆,英图帝国的人民不会忘记你的奉献,你将会成为一个大英雄的。”

    高大的胖子彻底表情空白,一副彻底被天降馅饼砸懵掉的傻样。

    山姆的内心充满了惊诧:光明之神居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他还说我会成为英雄!?噢,那他一定是没有看到我晚上偷摸|到厨房吃东西时的样子。

    天呐,英雄,那我是不是该从现在开始请一个厉害的老骑士当师傅,好好练练我的剑。对了,我的剑,不知道它生锈了没有,我得赶紧回去看看。话说,我是不是顺便该减减肥?一脸肥肉的英雄,看上去好像不是很威风的感觉……

    山姆满脑子胡思乱想,戴伦可没那个耐心等他:“光明之神会赐福于你的。好了,现在出去吧。期待你的好消息。”戴伦挥手让他离开。

    “哦,哦哦哦,好,嗯,好好好。”山姆简直都不知道手脚该怎么动了,“那,那我走了?那我走了。”他同手同脚走出去,没有自己把自己绊倒已经算很努力了。

    当他旋身而出之时,眼角的余光无意间再次扫向了空中飘着的虚影,错愕地发现,预兆未来的虚影竟然发生了改变!

    那只长着巨大翅膀的怪物依旧是原来那个模样,可是在他的背上,却突然多了一个俊美的少年,手上拿着一只三叉戟,做出向前攻击的姿势。

    而在他们的脚底,两只密密麻麻的军队,正在发生激烈的厮杀战斗。其中,敌对方的小山丘上,在指挥官的队伍前端,站着一个看上去很眼熟的皇子。

    只可惜,还不等山姆看清楚,幻影就蓦地失去魔力。漂浮在半空中的血雾,骤然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变成无数的血滴坠落下来。

    仿佛下了一场暴雨,红色的暴雨,冷酷无情地坠落在地毯上,将躺在上面的小姑娘浇成了一个血人儿。而小姑娘的脸上,依旧保持着死前那张惊喜的表情。

    她的时间,已经永久的凝固在被主教拍中肩膀,即将遇到偶像时的那一刻。

    而她心目中偶像此刻正头疼地看着地毯:“哎,又不小心弄脏了。要不这次干脆换成红色的吧,地毯老是换来换去也不太好。卡奥,你进来处理一下。”

    山姆害怕地咽了咽口水,忽的眼前一黑,抬头,发现是守在门口的光明圣骑士。

    光明圣骑士看了他一眼,山姆顿时觉得头皮发麻,低头绕过他,慌慌张张的出去了。

    二人擦肩而过。

    “一切都是为了帝国。”虔诚的左教面对尸体,双手合十,默默祷念。

    “一切都是为了光明。”虔诚的右教仰头望天,在胸口认真画着十字。

    二人异口同声地说:“阿门。”

    圣骑士干脆利落地把地毯一卷,将尸体裹在里头,然后把它扛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一切都做完后,他看向红袍主教。

    红袍主教:“差点都忘了,因为克里提亚已经背叛誓言,身体不再纯洁,所以上一次的预言才会失败。不过看在她妹妹依旧圣洁的份儿上,你待会儿让他们挖个大一点的坑,让两姐妹躺一起吧。”

    圣骑士卡奥朝红袍主教鞠了个躬,扛着地毯,转身出去。从头到尾毫无表情,从头到尾一言未发。

    红袍主教双手背负身后缓慢走到窗边。

    光明神教修建在山上,除了皇宫之外,整个帝都,就这里的地势最高。从主教的房间望出去,仿佛整座繁华的城市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他出神地俯瞰着帝都,居高临下给他一种仿佛成神的错觉。众生成了无数的蚂蚁,而他的手心则握着这个国家的心脏。

    无数的飞鸟骤然惊起,扑腾着翅膀略上天际,托着长长尾巴的红绯星慢慢消失在晚霞之中。

    三日后,画着怪物的通缉令出现在了帝都的城墙上,同时,带着命令的上百只渡鸦已经消失成了天边的黑影。不过一周时间,全国上下都看到怪物的模样。

    如此大规模的通缉,如此高额的悬赏金,要抓的却是一个连名字来历都不清楚的怪物。全国上下,街头巷尾,每天都能听到好事者的纷纷议论,大家对怪物的身份充满了各种猜测。

    终于某一天,有个年纪不大的小男孩听不下去了,指着通缉令大声说:“你们难道都是傻子吗,为什么整天猜来猜去还猜不中。这不就是龙吗!?”

    “龙?”村民们面面相觑。

    小男孩瑞昂得意洋洋地翘起鼻子,结果下一秒,众人同时爆发了哄然大笑。

    “哈哈哈哈,怎么可能是龙。龙都已经灭绝好几千几万年了,所以说小孩就是小孩,还是滚回去听你的床头童话故事吧。”

    “你们!你们!”瑞昂气得直跺脚,“我要去告诉我爸爸!他会揍得你们满地找牙!”

    但他的反应更是引起了新的一*笑。

    瑞昂顿感受辱,哭着扭头狂奔,结果冲出拐角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居然猛的撞到了路人身上。瑞昂像一颗出镗的“炮弹”一样笔直撞上对方,但没想到,对方却像一堵坚硬的墙壁,“炮弹”击打上去,墙壁丝毫无损,反而是“炮弹”一屁股向后跌倒在地。

    瑞昂痛得眼泪水都流出来了。他正准备大哭,控诉对方走路不长眼睛,结果透过泪眼朦胧的视线,他错愕地发现,那个重得像个铁球的家伙,竟然是个像山一样高大的红发男人。

    红发男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巨型野兽的危险感,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对象。太阳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由于逆着光,他的脸隐藏在一片黑暗中,在瑞昂的身上落下大片阴影。瑞昂被吓得连哭都忘记要哭,傻呆呆的仰头看着他。

    过了好久好久,瑞昂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发现自己身上黏糊糊的,低头一看,竟然是蛋液!

    瑞昂猛地跳了起来,这才发现,刚才他撞到的高大男人手里竟然挎着一个和他一点都不想称的菜篮子,看上去十分的搞笑。

    菜篮子里头放着一大块肉,两根胡萝卜和洋葱。地上还有一个布包裹着什么,不过此时已经湿掉了,渗出蛋白蛋液。显然刚才那一撞,把小包给撞出来,结果把里面包着的鸡蛋给砸碎了。

    瑞昂心中警铃大响,暗叫不好,生怕对方怪罪他。他可没钱赔鸡蛋,他家都快穷死了。没办法,只好先发制人了。

    一想到要付钱,瑞昂心里的恐惧顿时就消失不见。他猛地跳起,指着对方生气怒骂起来:“喂!你怎么走路怎么不长眼睛呢!?我还只是个孩子,你居然瞎了眼撞过来,你都把我撞伤了你知道吗,我要是以后腿瘸了怎么办!你付医药费吗!?妈的,你这么一副样子想要骗谁呢?我都快痛死了!你赔你赔!”

    可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彻底无视小瑞昂,提着菜篮径直离开了。

    瑞昂心里松了一口气,明白对方是不把无理取闹的自己放在眼里,知道自己使用先发制人这一招,再一次获得胜利。

    太棒了,不用赔鸡蛋的钱了,这件事情就这么揭过去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趁早溜走吧。

    瑞昂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到处游逛,时间还早,他不想回到那个让人糟心的家。操,他真不明白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他的父母不是贵族,而要是地位低下的……算了,想这些也没有意思,还是想想下一顿饭在哪里好了。

    经过的橱柜里散发出诱人的食物香味,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手,瞬间就勾走了瑞昂的心,他几乎是以飘的姿势走了过去,然后趁着旁边没有人,赶紧抓了一大块塞进自己的衣服里,两手抓着边跑边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瑞昂决定到老地方去晒个太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然而,当他快乐地蹦跳到老地方时,却错愕地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溪边小桥的苹果树下,居然停了一辆马车,瑞昂的心里顿时就充满了不爽快。要知道,吃饱以后在这里晒晒太阳,可是他一天里最喜欢的活动。但这个活动却被无情地打断了。

    瑞昂决定,他要去找这个马车主人的麻烦。他要让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永远记住,苹果树下的这一块石板路,是有主人的。他的名字,叫瑞昂。而瑞昂,未来注定是要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的人。

    瑞昂偷偷摸摸地从后方靠近马车,这车看上去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车厢上布满尘埃,泥泞的车辕也无形的述说着着一段旅途的漫长。

    但是,虽然这不是昂贵的豪华车型,但可以清楚地看出,马车被人精心对待,而且透过窗户看进去,里面布置得十分舒服。看的瑞昂都犯了困,忍不住打了个打哈欠,恨不得能够钻进去,在那柔软的被褥上睡上一觉。

    瑞昂踮起脚尖,双手扒拉着车窗正朝里头偷窥。就在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从他的身后冒出来:“你在干什么?”

    虽然这声音特别好听,但瑞昂还是被吓了一大跳,像被踩着尾巴的猫儿一样弹了起来,连连后退,然后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这一天里,瑞昂竟然连续摔了两次跤,这叫瑞昂实在是觉得有些掉面子,不由迁怒,大吼起来:“妈的!你叫什么叫,吓着你爷爷我了。我要是腿瘸了的话,那一定是你的错!你叫什么叫,叫的你爷爷我……”

    后面的声音,在瑞昂看到对方的样子之后,嘎然而止。瑞昂傻乎乎地半张着嘴,呆滞的看着对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声音。

    这是一个年轻的少年,有着一头较之太阳更为耀眼的金发,蓝紫色的妖冶瞳孔,脸蛋漂亮得几乎让人窒息。瑞昂以他这辈子的所有财富来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比少年更加漂亮的人了。

    少年腰边一左一右两把短刀,穿着一身便于活动的骑士服,雪白的衬衫一丝不苟地塞进裤子。腰掐得很细,棕色的革制马裤裹着修长的大腿,干净利落,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身体比例趋近完美。

    瑞昂目瞪口呆地仰头,觉得自己所有的思考能力都被对方夺了过去。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吧,一定是树精灵吧。天呐,怎么能有这么美的存在,瑞昂觉得自己都要弯了。

    “你,你是精灵吗?”瑞昂简直就看傻了眼,居然把心里的话直接说了出来,“你可以嫁给我吗?”

    野狼:“……”

    看来这小孩的脑子,比阿斯蒙蒂斯更加不好使。

    野狼失去兴趣,也不打算再追究他偷窥马车的事情,转身走上马车。

    瑞昂看得正痴迷,忽然发现,那好看的少年竟然准备离开,顿时脑子一热,一个起跳从地上弹起来,几个大步冲了过去,张开手臂,拦在马路中央,大声说:“喂!你!站住!”

    野狼坐在马车上,双手握着缰绳,冷漠地睨视着螳臂当车的小男孩:“你有什么事吗?”

    瑞昂哪里有什么事,他巴不得麻烦源消失得越早越好。他心知肚明刚才是自己闯了祸,他不但偷窥了对方的马车,而且还差一点试图偷偷拆掉车辕的连接轴,好叫这个占了他地盘的讨厌鬼吃个大亏。但是,现在对方果然如他所愿地离开,他为什么还要叫住对方呢,这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方式。

    瑞昂不由心里后悔,他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但是当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瑞昂不由自主地再一次红了脸。

    老天,这可真见鬼,他为什么要脸红啊!瑞昂心里不由抓狂。

    而且,而且他还挡在对方的车前面,他一定是讨厌我了吧,可是如果我走开点话,那他一定就会马上离开。快,快想。随便想点什么,快点和他搭话。

    “那,那个,我,我要道歉!对,道歉。你的马车实在是太漂亮了,就好像你一样。哦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的马车很不错。对了,我的名字叫瑞昂,很高兴认识你。”

    瑞昂腼腆地看着少年,满心期待对方会告诉他名字。然而野狼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过了很久,给了一个字。

    “哦”。

    瑞昂崩溃。妈的,我说了那么多,你特么的就回我一个哦,你这样叫我还怎么继续说下去啊。

    而野狼已经不打算继续跟他废话下去,扬手甩了一下鞭子。瑞昂都还没看清楚,马儿就以一个极其巧妙的角度,擦过他离开了,拉着马车上了小桥。

    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瑞昂还留在原地,保持着张臂拦车的姿势,但身前已经空了。

    他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过了一会儿,缓缓的回头,只看到渐渐远去的马车尾巴。

    天空骤然飘过一大片阴影,追着马车远去。

    仿佛有什么巨型生物从天空飞过,一股飓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落叶,刮得瑞昂脸颊生痛,不得不闭上眼睛,用手挡住脸。

    然而,片刻之后,等瑞昂放下手臂之后,抬头却只看到湛蓝的天空。别说大型野兽,就连片云都没有。

    怪事。瑞昂挠了挠头,眺望了一下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马车,暗中盘算了一下自己缓慢的行走速度,失望的离开了。

    瑞昂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漂亮的少年了,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他傍晚时分回到家后,却错愕地在隔壁的院子里,发现了熟悉的马车。

    瑞昂家在本地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房子并不算差。可是跟隔壁的大屋子一比,顿时就显得逊色极了。据说,这是一个贵族大少爷的房产,但自瑞昂记事起,它就一直是空着的。酒鬼老爹定期会进去打扫,但是瑞昂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踪迹,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人。

    瑞昂小时候也曾经好奇过贵族邻居的身份,但酒鬼老爹却露出了伤心的表情,说这是他以前的小主人的房子。但为什么他要空着这么好的房子不住,背后的原因,他爹一直不肯说,只是在一次酩酊大醉的时候,哭着跑到隔壁,对着空房门不停地磕头,嘴里不停地道歉。

    艾芙和西蒙,是那晚他不停重复的名字。

    瑞昂默默的将这两个名字记在心里,怀疑他们是邻居的名字。瑞安希望能够给邻居留下好印象,毕竟,能够住进这么大的好房子,它的主人一定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记住他们的名字总不会有错。

    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隔壁的大门却从来都没有打开过。

    直到这一天,瑞昂好奇地跑进马厩,围着骏马看的时候,这扇紧闭多年的大门,居然打开了。

    然后,走出来一个叫瑞昂惊喜万分的人。

    “啊!是你!?喂喂,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上午见过面的。”瑞昂兴奋地冲过去。

    野狼低头看了他一眼,激动的瑞昂立刻又变得腼腆了,红着脸说,“你好,我叫瑞昂。你叫什么名字?”

    野狼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抬头朝他身后的房子看去:“你是奥兰多·萨克尔兰的儿子?”

    “咦?你怎么知道臭酒鬼的全名,莫非你认识他?”瑞昂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

    野狼冷漠的眼神里,渐渐染上了一丝暖色:“是的。”他伸手摸了摸瑞昂的头发,“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的。”

    瑞昂傻呆呆地看着他。这个,我出生的时候,你抱过我,是啥意思……

    “你,你到底是谁?”瑞昂错愕地瞪着野狼。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其实是我哪个不知道的长辈啊,那事情就尴尬了。我一点也不想要初恋变成自己的长辈啊,我一点也不想要管你叫叔叔伯伯之类的啊,我比较想要叫你小甜心啊。

    “我?”野狼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眼神之复杂,瑞昂根本就看不懂。不过他也不用看懂,因为很快,野狼又重新恢复了面瘫状态,“一个普通的邻居而已。”他转身推开了大门,重新走了进去。

    那一夜,瑞昂兴奋地和家里人分享了邻居的消息,言辞间对野狼充满了向往和赞叹。但是,酒鬼老爹在得知邻居的归来后,却从头到位都处于一种异常压抑的沉默状态中。瑞昂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发现平常都很早睡的父亲,房间的蜡烛居然一直亮着,他听到灌酒和啜泣的声音。

    瑞昂以为父亲醉酒到深夜,第二天会睡个懒觉,可没想到天还不亮,父亲就离开了。母亲说,父亲去山里上坟了,问他要不要去。瑞昂当然对这种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他现在最大的兴趣,都放在了隔壁的少年身上,草草吃完早餐,就跑到隔壁去敲门了。

    “哥哥哥哥,大哥哥,快点出来呀!”他重重扣响门扉,大声叫嚷着,“你很久都没有回来了,我带你到处去逛逛好不好。白茅镇没人能比我最适合当向导了,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知道。哥哥哥哥!你听到了没有!?哥哥哥……”

    少年始终没有把名字告诉他,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干脆就一直用大哥哥来称呼对方。反正叫哥哥也挺好,显得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瑞昂叫得直起劲儿,哥哥哥哥叫的朗朗上口,恨不得现在就牵着漂亮哥哥的手,带着他向各种小伙伴们炫耀。

    然而,叫他意料不到的是,镶嵌着宝石的象牙大门打开了。但出现在门后的,却并不是昨天见过的少年,反而是在集市上撞到的红发男人。

    “大清早的吵什么吵,哈……都还在睡觉呢。”红发男人显然是刚起床,穿着一身宽松的亚麻色睡袍,开门后连一分钟都没有,就已经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

    “怎么是你!?”瑞昂错愕地瞪着对方,“你怎么会在这里!?”

    瑞昂死死地上下打量对方,男人穿着拖鞋,头发凌乱,睡眼惺忪。很显然,他昨天晚上是睡在这里的。

    瑞昂不由心中恼火,凭什么这个陌生人可以住在这里,但看了看对方强壮的身材,再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的,不由沮丧了起来。同时,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了对少年的担心。

    “哥哥呢!?昨天住在这里的大哥哥呢?你把他怎么样了?”瑞昂担心少年,不由焦急的嚷嚷起来。

    “什么哥哥,这里没有你的哥哥,小鬼,到别的地方玩去吧,别在我家门口吵人睡觉。”红发男人懒得搭理瑞昂,作势要关门,准备把他关在外面。

    眼看大门就要关上,一瞬间,瑞昂不知从哪里生出来的勇气,居然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红发男人哈欠连连,已经困得连眼皮都黏上了。一个没留神,还真让这小东西钻了进来,不由一愣,猛地转过头来,伸手想要抓住他。

    但是已经晚了,瑞昂进门以后,撒腿就跑,边跑还边担心地大叫。

    在瑞昂看来,哥哥刚回家,家里连个守卫都没有,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有任何防御力。而红发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是什么黑帮老大,哼,反正瑞昂直觉不喜欢他,把红发男人往坏处去想,认为他说不定将柔弱可怜有有钱的哥哥给囚禁了起来。

    这个房子可真大啊,怎么这么多房间,而且每一间房都好大啊。不过没有关系,瑞昂知道昨天晚上是哪一间窗外亮了光,那一定就是哥哥睡觉的房间。

    瑞昂一阵风似的沿着绯红的华丽地毯,笔直朝着最里边儿的主卧冲去。

    卧室的房门半掩,一撞开,瑞昂就看到了那张巨大的床,从天花板上垂下的帐缦绣金坠银,内外两层,外白内紫,被勾起一边,露出床上沉睡的身影。

    金色的卷发散乱在绯红的天鹅绒被褥上,遮住了少年的脸蛋,只露出一小节雪白挺翘的鼻梁。少年侧卧睡得正熟,只有一小截雪白的胳膊露在被子外,看得瑞昂不由愣住了。

    但很快,瑞昂就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张嘴大声的准备叫醒他,然后带他远离红发男人的魔掌。

    但是,还不等瑞昂扑倒床边,一只有力的手就从他的背后,领着他的后衣领,像拎猫一样地把他提了起来。

    瑞昂身体悬空,拳打脚踢地开始挣扎起来。“放开我唔……”但是他刚说了一个开头,他的嘴巴就被捂住了。

    野狼低头,温暖细腻的白色沙子没过脚踝。白沙向前延伸至三四百米,湛蓝的海浪有规律地拍打着沙滩。

    岸边长着一些棕榈树,其中最矮的那一株系着一头正在休息的双峰骆驼。旁边是个搭建好的红帐篷,不过由于使用的时间太久了,在风沙打磨下,帐篷褪色得很厉害。

    礁石上坐着一个面对海洋的男人,远远地看不太清楚,但那一头不亚于火焰的明红卷发却格外的熟悉。

    野狼远远的看着,并没有立刻上前。

    野狼双脚赤|裸,穿着一套非常奇怪的,像异教僧侣的白色长袍,但更为华美和精致。

    白袍是丝质的,薄而透,极其宽松。背后有个白色的兜帽,宽大的袖子垂直落地,腰部系着黑白蓝三色的条纹的亚麻布宽腰带,将野狼的腰箍得很细。

    胸前垂着两条亮蓝色的细长绸缎,绸缎的末尾连缀着亮金色的椭圆金属薄片,有点像舞女的彩带。同样的,袖口和腰带的尾端,也坠着一样的金片。

    舒适的海风从野狼的身后吹来,撩起了他柔顺光滑的浓密金发。白色袖口和蓝色绸带轻盈飞起,薄薄的金片随风而摆动,一闪一闪的格外耀眼。

    野狼有些烦躁。

    因为这个梦境过高的真实感,而烦躁不已。

    不管是海浪声,又或者是顺滑丝衣穿在身上的感觉,他都能感受得十分清楚。他甚至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风吹着细沙从脚面上划过的感觉,每一粒沙子都能感受得清清楚楚。

    可是美景并不能舒缓他心中的暴躁。因为野狼此生从未到过白色细砂的海滩,即使是做梦,也不可能想象出这么真实的感觉。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又到了塞壬的梦里。

    如果可以选择,野狼绝对毫不犹豫地回到现实。他只是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白天的事情已经够烦了,为什么少得可怜的睡眠时间,还要被打扰!?

    这实在是……太烦人啊。

    究竟关于塞壬的梦境,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对于野狼来说,这的确是漫长的一天。

    野狼抬起手来,握了握拳头,又快速甩了甩手。

    一系列动作都非常的顺利。现在控制身体的人,还是野狼。

    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所以野狼怔愣了一小会儿后,就接受了这个现实,然后开始打探起这里的地形来。最起码,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现在在哪儿。

    但是这个小岛要远比他想象中还要小,居然连十分钟都不要就已经逛了一圈。

    重新回到原点的野狼还是一头雾水,这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他并没有发现任何特别的地方。

    唯一剩下还没去过的,就只有海边的那块礁石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野狼有点不想靠近那个人。

    并不觉得他可怕,就是只很单纯地,想要把见他这件事情拖到最后。

    但这个小岛就这么大一点面积,就算再转一圈,也不过是十来分钟的事情。

    野狼没有办法再拖,最后还是朝那人走了过去。

    随着二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番红色的长卷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野狼的心砰砰砰地大声打鼓。

    细腻的沙子非常的舒服,海风吹的人也格外平和,但野狼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脏越来越失控,他的心脏紧张而又快速地跳动起来。

    噗通,噗通。

    说不出理由,就是大声地,噗通,噗通。

    然后礁石上的男人察觉到他的靠近,转过头来。

    焦躁的心,忽然之间全都安静了下来。

    这是成年人版的阿斯蒙蒂斯。

    他的脸上没有疤,轮廓更为成熟,鼻梁高挺,眼神深邃宛若万年寒潭。肌肉结实,胸脯宽阔,每一寸肌肉都充满了力量感,但并不过分魁梧,整日的线条流畅而又恰到好处。

    红色的头发依旧那么耀眼,但无论是头发还是眼睛,其颜色都融入了更多的黑暗,染上了王者的霸道威严。不过此时他套了件普通的亚麻色粗衣,左膝支起,右腿随意前伸,看上去仿佛已经在这块礁石上坐了整个世纪。

    以前,塞壬控制着身体时,他们遇到的阿斯蒙蒂斯总是看上去很年轻,朝气蓬勃像个燃烧的小太阳。但长大后的阿斯蒙蒂斯却并没有出现在塞壬的梦境中,不过这并不妨碍野狼认出他的脸。因为,上次他被铁钉穿胸而过,灵魂差点飞天的时候,是这个人一把将野狼扯下来的,也是这个人,

    在看到他的一瞬间,上次床上的情景在眼前闪过,野狼条件反射去摸右耳朵。

    他总觉得好像有人从后方逼近,贴着他的耳朵说话,气息炽热火辣。但事实上,这只是错觉,他的身后根本就没有站着别人。

    野狼抬头。

    此时二人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中间隔着数十米的距离,但四目相对之时,却近得仿佛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够感应得到。

    全世界的声音仿佛都消失了。

    就连时间,仿佛也在这一瞬间停止了。

    他们相互凝视了很久,很久。

    仿佛久到世界毁灭了然后又重建,然后阿斯蒙蒂斯莫名其妙地说了一个数字:“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

    野狼心中困惑,不知道这一长串数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但阿斯蒙蒂斯并没有立刻解释,而是又继续提起了另外一长串数字。

    “大海,三万七千四百三十二次;河流,两万五千九百一十一次;湖泊,五万一千二百零九次;冰川,三千八百一十一次;高山,四万九千九百二十七次;平原,一万零六百九十九次……”

    野狼虽然不知道这些代表什么,但光数字本身就已经足够惊天骇地,令人望之却步。

    可是,一长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念下来,阿斯蒙蒂斯却十分的平静。

    语音语调从头到尾都保持在同一个高度,同一个语速,仿佛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和上街卖白菜一样平常和普通。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绝对不寻常!因为他光说,都足足说了五分钟才停下。即使不知道这些数字后面代表着什么,但这么长的时间停下来,已经使得野狼产生了相当足够的震撼感。

    阿斯蒙蒂斯又说起了最开头的那串数字。

    “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他说完后,停顿片刻,终于说出了后半句话,“这是我找你的时间,一共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谢谢你在我疯掉之前出现了。”他露出了一个微笑,“谢谢。”